三個不平等條約
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1840年英國發動鴉片戰爭,強迫清政府于1842年簽訂《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島。1856年英法聯軍發動第二次鴉片戰爭,迫使清政府于1860年簽訂《北京條約》,割讓九龍半島南端即今界限街以南的地區。
中日甲午戰爭之后,英國又逼迫清政府于1898年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強租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九龍半島北部大片土地以及附近230多個大小島嶼(后統稱“新界”),租期99年。
中英關于香港問題的談判
1980年代初,在鄧小平先生提出的“一國兩制”方針指導下,中國政府就解決香港問題開始與英國政府展開談判。自1982年10月始,中英兩國政府就香港問題舉行了22輪正式談判,最終于1984年9月18日達成協議。
12月19日中國總理與英國首相在北京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于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簡稱中英聯合聲明)。
1985年5月27日,兩國政府在北京互換批準書,中英聯合聲明正式生效,香港進入了中國恢復行使主權前歷時12年的過渡期。
香港回歸
1996年12月11日,香港特區第一屆推選委員會選舉董建華為香港特區第一屆行政長官人選。獲中央政府委任后,董建華于1997年1月24日任命特區第一屆行政會議成員。2月20日,中央政府根據董建華的提名,任命特區第一屆政府23名主要官員。
1997年6月30日午夜,中英兩國政府香港政權交接儀式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新翼舉行,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港部隊同時抵達香港各營區執行有效防務,標志著中國政府正式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隨即成立。(來源:香港中通網綜合中國網、新華網、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