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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十年樹木。對于一個城市來說,十年也往往意味著太多的改變。
從1997到2007,每一年都是一個不同的香港。而每個人眼中的香港,又都有著不同的模樣。
因此,當越來越多的同行爭相去“探訪”香港時,我們選擇了十組詞語,希望可以從中勾勒出十年來香港走過的風雨變遷。
閭丘露薇,1997年加盟香港鳳凰衛視,此后以香港為圓心,報道半徑輻射亞歐美。2001年和2003年,她先后深入阿富汗前線和巴格達戰場采訪,成為一朵耀眼的“戰地玫瑰”。10年來,在香港和內地穿梭的經歷,也使她對香港有著特別的感悟。
1997 不舍·猶疑
回歸前的那天晚上,結束了一天的采訪工作,和絕大部分香港人一樣,我坐在電視機前,見證香港的歷史。不過,和其他香港人不同的是,對于從英國殖民統治的城市過渡到中國的一部分,我沒有太深刻的感受,因為那時候,我只是一個剛剛移民到香港兩年的內地新移民,雖然已經可以在這個城市自如地生活,但是總覺得沒有太多的牽連。而在土生土長的香港人眼里,我這個廣東話還講得有點兒口音的上海人,也并未被當成香港人的一部分。
我還記得那個大雨滂沱的夜晚,最后一任港督彭定康傷感的眼神,他的兩個漂亮女兒,站在父親身后的人群里,眼睛都已經哭得紅腫。他們的傷感,我想除了對于香港的留戀,也有作為英國人那種失落的感覺。人群中,可以從那些香港人的臉上看到戀戀不舍,正像他們矛盾的心情,面對一個即將開始的陌生的未來,陌生的祖國,有期待,也有懷疑。
7月1日清晨,我站在會展中心金紫荊廣場前的空地上,準備采訪第一個升旗儀式。不少市民一家大小趕到這里,為的是見證這個歷史上的第一次。這些站在圍欄外面的普通市民,和在圍欄內的特區政府官員、臨時立法會議員,在我看來,他們的心情是不一樣的。我還記得面對我伸過去的話筒,不善言語的市民說來說去都是這樣一句話:希望自己的生活不會因此而改變,不一定越來越好,但一定不要越來越差。他們的心愿是如此簡單,也是如此的直接。但是對于這些官員和議員們來說,從這一天開始,他們不再僅僅是政策的執行者,他們真的要開始學習如何自己管治這個地方。而他們要面對的還有很多香港人以及國際社會的疑慮,那就是,他們真的可以獨立地進行工作嗎?一國兩制真的可以在香港落實嗎?就在這個剛剛誕生的特區政府運作不久,禽流感發生了,6個人因為感染H5N1病毒死亡,特區政府用3天的時間撲殺了150萬只雞,但是就在這時,另一場風暴正在悄悄來臨。
1998 淚眼·捍衛
新年的鐘聲剛剛敲響,香港人卻沒有辦法沉浸在迎接新年的快樂之中。
1997年7月2日,泰國宣布放棄固定匯率制,實行浮動匯率制,引發了一場遍及東南亞的金融風暴。面對國際金融炒家的猛烈進攻,香港特區政府重申不會改變現行匯率制度,恒生指數重新上揚。但是這場剛剛開始的風暴,卻暴露出一些證券行的問題。1998年1月,百富勤宣布清盤,我還記得“紅籌之父”梁伯韜對著我們的鏡頭,向所有香港人流下的眼淚。不過他的眼淚比不上小股民的辛酸,一個星期之后,正達集團名下的正達證券和財務公司因為財政和流動資金出現問題宣布倒閉,1萬多名小股民血本無歸。
8月,國際炒家對香港發動新一輪進攻,恒生指數下跌到6600多點,香港銀行門口,出現了擠兌的人龍。每當想到那個時候,我的腦海里總是會浮現出這樣的景象:銀行大堂里的那些小股民,看著股票報價時茫然無助的眼神,以及定格在那里的身影。那時的香港,走在街頭隨時可以感受到蕭條,房價大跌,負資產出現,到處都是開倉清貨準備結業的紅色標語,怵目驚心。最終,特區政府決定動用外匯基金進入股市和期貨市場,吸納國際炒家拋售港元。
回憶這段日子,當時還是財政司司長的曾蔭權說,他也哭了,因為壓力,因為他要動用的不是自己的錢,是香港人的。
不過也正是這場金融風暴,讓我第一次真正感受到香港人的精神。對于資產縮水和財富減少,抱怨政府的人并不多,人們最多感嘆一下自己運氣不好,然后又開始埋頭賺錢,要改變的,只不過是原本吃大魚大肉的習慣。而香港人又是健忘的,當股市樓市再次暢旺時,魚翅撈飯又開始恢復正常。
1999 爭議·篤定
這一年的1月29日,當時的終審法院大法官李國能就“吳嘉玲案件”作出裁決,成為終審法院首次涉及“基本法”的案件。李國能多年后坦言,自己非常清楚這次判詞將會有深遠影響,因此非常小心,但是他卻沒有想到,判決會引起香港回歸后首次的憲政風暴:第一次人大釋法。
回歸之后的第三天,大批無證兒童到入境處自首,獲得了入境處發出的行街紙,同時也拉開這些港人內地所生子女爭取居港權的行動序幕。1997年7月,臨時立法會通過“居權證”制度,要求所有港人內地子女都需在內地申請居港權。1999年1月,終審法院裁定,港人內地所生子女如果能夠證明父親或者母親是香港永久居民,就可以享有居港權。特區政府在2月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6月份,人大常委會指出,港人內地所生子女出生的時候,父親或者母親必須是香港永久居民,才有居港權。
十年之后,李國能回憶起當年的判詞,他說他不后悔,如果重來一次,他會作出同樣的判決。他希望公眾能夠明白,人大釋法是現行的法律制度,憲政安排的一部分,而內地和香港兩地法律制度的不同,對于“基本法”當然會持不同的看法,但是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有一點共識,就是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人大才會釋法。之后的2004和200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分別進行了第二次和第三次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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