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7日電 據香港特區政府網站消息,香港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發言人27日表示,政府已修訂《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將豬型流感列為其中一種法定須呈報的傳染病。有關修訂即日生效。
衛生防護中心已發信予全港醫生,通知他們這項法例修訂及病例的呈報準則。發言人說:“鑒于近期在墨西哥及美國爆發人類感染豬型流感個案,我們認為有迫切需要強化在社區監測這種疾病,以確保能即時推出快速的公共衛生防控措施。”
他說,該修訂也將豬流感列為監測旅客的其中一種指明疾病,作為邊境管制措施。并重申,各出入境口岸已加強監測,識別有發燒及呼吸道感染征狀,并來自有人類感染豬流感個案的地方的旅客。
發言人稱,當局已知會航空公司,在所有來自受影響地方的直航班機上廣播有關的健康資訊。“有呼吸道感染征狀的旅客,抵港后應在機場聯絡港口衛生處人員,以便跟進。”
他還說,前往受影響地方的旅客,應采取防范措施。預防措施包括避免接觸病人、避免用手觸摸眼睛、鼻子或口部、經常用肥皂及清水洗手,或使用有酒精成份的洗手液。此外,從受影響地方回來后七日內出現呼吸道感染征狀的人士,應帶上外科口罩,并盡快往公立診所或公立醫院求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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