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日電 《澳門日報》今日刊發文章指出,內地腐敗現象又出現“高雅”的動向,由以往的貪占錢物及金銀等“俗貪”,向“雅貪”轉變;并指出,貪就是貪,不應有什么雅俗之別,如果真有什么區別的話,就是“雅貪”比“俗貪”更狡詐、更可怕。
文章表示,所謂“雅貪”,就是貪名人字畫、貪書法作品、貪工藝美術品的“高素質”官員,他們以手中的權力,交換帶有文化品位的物品,進而達到獲得等同金錢或大于金錢的利益。
近些年,貪官們的斂財方式變得更加隱蔽,“雅貪”便是斂財新方式之一。他們可以利用“收藏”為掩護,收受價值更高的賄賂物,甚至連一些無價之寶都敢據為己有,且不像金錢那樣刺眼露骨,“收藏”也比金錢受賄名聲好聽。有些收藏物是越古越吃香、越値錢,“收藏”在家也更放心,且“收藏”品多有增値功能,比赤裸裸地收錢更合算,更穩妥,萬一被揭發也好打馬虎眼,可以禮品、贈品名義出現,或用不知情、不知價搪塞,掩蓋其受賄本質,這些貪官可謂用心良苦,這一點也是“俗貪”望塵莫及的。
以收藏文物的名義受賄,明代奸臣嚴嵩堪稱高手。據明人沈德符《萬歷野獲編》記載,嚴嵩的受賄物品有“碧玉白玉圍棋數百副,金銀象棋亦數百副……然收藏書法名畫最多,至以《清明上河圖》起大獄而終不得!鄙虻路麨榇丝偨Y道:“則貪殘中,又帶雅趣!薄把咆潯币辉~由此而來。
欲壑難填的貪官搖身變成“雅貪”,并非他們的素質有了提高,而是看中了文物古玩的“漂白”效應。用文物古玩作幌子,送者拿得出手,收者心安理得。甚至有人還天真地認為,這樣可以逃避法律的懲處。其實,不管以什么到式地貪,都是損害民眾利益,為實現罪惡目的而采用的手段不管怎樣“雅”,都是罪惡,不是真善美。
貪就是貪,不應有什么雅俗之別,如果真有什么區別的話,就是“雅貪”比“俗貪”更狡詐,更可怕。那些以切磋名人字畫、書法作品、工藝美術品、古董、文物為由,肆意收受賄贈或故意索取的貪官,在這種附庸風雅的禮尚往來中,不知干了多少不可吿人的非法勾當。(齊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