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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在澳門被稱為“世紀巨貪”的前高官,將在可能長達一個月的審訊中,對自己被指控的76宗罪作出交代
11月5日早上9時28分,在記者視野中消失了數月的澳門特區政府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現身澳門特區終審法院第一審判庭,成為澳門回歸近8年來首個由終審法院主理的刑事案件的被告。
宣讀起訴書用時5小時
警察、記者和前來旁聽的市民到達終審法院的時間,則要早得多。由于旁聽席坐位有限,一位有意旁聽的澳門市民,6點多鐘即已前來排隊等候領取入場證。
進入法庭時,歐文龍沒帶手拷,看上去與被拘捕前并無多大變化。身穿深色西裝的他儀容整潔,一進法庭便與工作人員點頭致意,神態一如在司長任上,并無記者想像中的惶恐不安。
庭審于5日上午9點半左右開始,合議庭主席、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當庭宣讀了長達100多頁的起訴書,前后共用了近5個小時。岑浩輝在起訴書中指出,歐文龍利用職權影響重大工程投標結果,暗地里協助不法商人,承接了41項工程,從中收取巨額報酬。
財產相當于收入的57倍
據《澳門日報》報道,心思縝密的歐文龍,喜歡在私密的記事簿(名為《友好手冊》)里記錄多項公共或私人工程的縮寫、簡稱或昵稱及數據資料,大部分與控詞所述的利益收受狀況吻合。《友好手冊》最終被搜獲,成為檢控的重要證據之一。
在貪污的同時,歐文龍還被指伙同家人進行洗錢。有證據顯示,歐文龍在親屬協助下于外國注冊一批空殼公司,以迂回而嚴密的銀行賬戶網來清洗黑錢。但自以為天衣無縫的歐文龍卻以個人之名、聯絡電話及住址在港開設戶口,這些賬戶成為他被指控的有力物證之一。
澳門特區廉政公署在調查中發現,自2000至2006年歐文龍及其妻子公職總收入為1400多萬元,而其財產相當于收入的57倍,涉嫌財產申報不實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除了巨額現金、賬戶以外,廉政公署在其官邸還搜獲大批珠寶、名表等貴重物品。
或許是因為耗時太久,歐文龍被特許坐聽起訴。期間,庭審大堂除了合議庭主席的聲音外,幾乎鴉雀無聲。端坐于被告席上的歐文龍除了偶爾打個呵欠,也一直在認真地聆聽。
起訴書宣讀完畢,歐文龍一再要求允許自己做概括性陳述,法官最終同意給予其20分鐘的庭前陳述時間。歐文龍遂以“司長之風”為起訴書中的指控進行自辯。他否認貪污,認為一切工程的審批都是按照正常的行政程序進行的,同時他亦對起訴書中多項指控作出反駁。
檢方指控76項罪名
1956年12月出生于澳門的歐文龍,1987年加入澳門政府,先后任職于多個政府部門。1999年12月20日澳門特區成立后,他出任澳門特區政府運輸工務司司長。
歐文龍案東窗事發于2006年12月6日。當晚10時,歐文龍涉嫌嚴重受賄被澳門特區廉政公署依法拘留。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澳門特區行政長官何厚鏵的建議,國務院于2006年12月7日免去歐文龍的運輸工務司司長職務。
廉政公署在經過大量調查后,于今年4月份將此案移送檢察院。8月初,檢察院對歐文龍正式提出起訴。指控他涉嫌貪污瀆職、受賄作不法行為罪、清洗黑錢罪、濫用職權罪、在法律行為中分享經濟利益罪、虛假聲明罪、財產來源不明罪等,合共76項罪名。(王紅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