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8日電 有關假結婚被揭發判罪的案件近日有上升趨勢,顯示粵港警方及出入境部門聯手打擊這一罪行的決心和力度正在加大,而且已經取得顯著成果。香港《大公報》社論表示,假結婚實際上是侵犯了合法婚姻的正當權益,更直接間接加劇了香港的非法勞工、賣淫等社會問題,加重了入境處和警方的工作負擔,必須大力打擊、堅決遏止。
社論指,據粵港兩地警方及公安聯手調查所得顯示,假結婚已由過去的個別事件發展至集團式經營,“人蛇”集團從中操控,提供“一條龍”式服務,由尋找“對象”、提供證明文件至出境手續一手包辦,收取費用由一萬至三萬多元不等。假結婚本已屬違法,如今更演變成有組織罪行,性質實已與組織偷渡非法入境無異,兩地有關部門聯手嚴打,大有必要。
假結婚之所以成為犯罪集團的新“財路”,與香港近年經濟復蘇有關。內地假結婚一方,不論男或女,來港的主要目的都是為了打工,他們只要成功取得一紙婚書,便可以探望配偶為名,取得九十天的雙程證探親簽注,如此便可在港停留,在酒樓、餐廳、地盤當“長散”,一年往返兩、三次,一些年輕女子則以此手法來港賣淫,也有希望藉此最終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證。
至于香港的假婚一方,則多為中年無業人士或一些單身青年,他們在“蛇頭”分子的游說下,貪圖數千至一萬元的報酬,便甘愿成為“假新郎”,提供身份證資料、地址及未婚證明書,即俗稱的“寡佬證”。
在這些假婚姻中,男女雙方除了在內地辦理結婚手續時見上一面外,大多從此成為“陌路蕭郎”,“丈夫”不必負責“妻子”在港的生活費用。
社論指,正由于這些假婚姻實在假得太離譜,破綻也由此而起。警方數月來在一些掃蕩“黑工”的行動中,發現一些女子持有探親雙程證,但卻說不出“丈夫”名字,甚至連“丈夫”的年齡和職業也說不清楚,追查之下遂揭發原來是假結婚。其后,入境處對一些聲稱來港“會夫”的可疑女子加緊盤問,也很容易便拆穿其“西洋鏡”。
按照香港法例,假結婚屬串謀欺詐與提供虛假資料,最高可被判入獄十四年,過去數月已先后有數十名香港及內地男女因此被判囚,刑期由十多個月至兩年不等。
社論表示,這些假婚男女,本身觸犯律例,當然難逃罪責,但是,幕后“操辦”的“人蛇”集團不法分子卻得以逍遙法外,當事人往往無法提供這些中介人、組織者的詳細資料,而這些不法分子也經常轉換聯絡辦法或銷聲匿跡,難以追尋。因此,盡管不少假婚男女已受到懲處,但假婚個案仍層出不窮,未來粵港兩地必須加強對犯罪集團的資料搜集、互換工作和配合調查,找出“幕后黑手”,才能杜絕這些假婚罪案繼續猖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