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30日電 據香港成報報道,香港魚涌公園足球場05年發生兇殺案。一名16歲中五男生被發現倒臥于公園更衣室外,身體多處受創,經送院急救后證實不治。香港警方于翌日閃電拘捕死者的男同學,但他終否認控罪,被告29日就一項謀殺罪于香港高院受審。
現年18歲的被告林漢文,被控于去年12月7日在魚涌公園足球場更衣室外,謀殺死者蔡煒樂(16歲)?胤介_案陳詞指出,林與死者同為中五學生,兩人在03年認識。案發前一晚被告先后三次致電死者,死者于晚上10時許離開寓所,并致電聯絡林,林則于10時20分離開寓所,兩人其后到便利店購買了四罐啤酒。
當晚,一名陳姓露宿者目睹兩名男子從大閘跳進公園,其中一人帶有一袋裝有飲料的膠袋,兩人一同前往足球場平靜的傾談,一直未有發生爭執,陳稍后自行入睡。據公園看更吳長城昨供稱,他在當晚11時曾巡邏公園,期間只目睹陳路過,未有異樣發生,但他在凌晨2時半再度巡邏時,卻發現死者倒臥公園足球場更衣室外,身上多處受創。
香港警員接報到場后,發現死者身上并無財物損失,但唯獨手機不知所終,并在伏尸地點不遠處發現一個屬于被告的掌印以及一個死者遺下的啤酒空罐,附近另有小量屬于死者的血跡,他被送院搶救,至凌晨3時證實不治。
警方展開調查時,發現被告曾于當晚凌晨1時許返家,其后再在2時外出,27分鐘后回家。警員在翌日下午3時許登門調查,在被告寓所內搜出染有死者血跡的波鞋和外套,外套被發現時仍然帶濕及散發漂白劑味道,部分地方更呈橙色,而在其睡房內發現死者手提電話,但SIM卡卻不翼而飛。
林被警方正式落案后,對警員提問初時均未有響應,及后才表示“我是同他去飲酒,之后我走先”。稍后被告被帶返警署作進一步調查,翌日突然兩度向警員表示“阿Sir,我帶你去找刀”,并要求與父親見面,但他終否認控罪。案件今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