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9日電 香港酒吧男公關在酒吧認識了婚姻出現(xiàn)問題的中年女商人,兩人旋即發(fā)展性關系,公關更以夢想擁有白金卡為由,哄騙女商人借出80萬元開戶,更以公開“不倫之戀”勒索對方100萬元。主審法官對女商人寄予同情,直斥男公關為免受牢獄之苦否認控罪,令女商人要在眾目睽睽下道出羞于啟齒的經歷,行為實屬可恥及卑鄙,故重判他囚禁4年。
據香港明報報道,29歲的被告張冠賢,經審訊后,被裁定以欺騙手段促致在銀行記入記項及勒索兩項罪名成立。他聞判后一度低頭及緊閉雙目。被告就花掉80萬元及勒索女商人100萬元,向感化官直認不諱,更表示否認控罪是因為不想坐牢。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沒有運用黑社會用語威迫事主,只是一時貪念及沖動才觸犯本案,現(xiàn)已人財兩失,盼予以輕判。
法官丘智立直斥被告的行為可恥,被告先利用事主與他的關系和信任,騙取事主金錢,又以向其丈夫透露兩人關系要脅對方付出更多金錢,這為事主帶來無比痛苦,亦十分卑鄙。法官指出,雖然被告所干犯的罪行沒有涉及精密策劃,但情節(jié)嚴重,因這類案件的受害人往往投鼠忌器,不敢報警,增加了偵查的困難。
法官續(xù)指出,被告因為“怕坐監(jiān)”而拒絕認罪,導致事主要坐在證人臺上,在眾目睽睽及毫無保留下,道出這些對女性來說難于啟齒的經歷,令她產生極大的精神壓力及打擊。法官贊賞事主出庭的勇氣,相反被告完全漠視事主的感受,令案件更為嚴重,他又認為被告的行為破壞誠信,必須判以具阻嚇力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