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5日電 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之弟歐文富夫婦,涉嫌清洗黑錢,案件原定昨日(四日)完成預審程序。原定四日下午宣讀結果,鑒于尚有待理清的事實,預審法官將案延至九月七日下午宣讀裁決。
據澳門日報報道,昨日下午二時四十分,歐文富夫婦如常由囚車押解往刑事起訴法庭。囚車抵達前,約十名特警在停車場及大堂拉上圍帶,在場戒備。載著歐文富夫婦的兩架囚車,在特警車前后包抄下直駛進停車場。
身穿白色恤衫候審囚衣的歐氏夫婦,由手持長槍的監獄特別行動組人員押解下步出囚車,并不停閃避傳媒鏡頭,經由特別通道進入大堂專用電梯,直達四樓刑事起訴法庭繼續初級偵訊。其間,歐文富的父親,手持拐杖,由兩名女子陪同現身刑事起訴法庭,精神尙算不錯。
根據刑訴法規定,倘預審法官維持起訴,案件將交由初級法院排期審理。歐氏夫婦在刑事預審法庭逗留約三句鐘,于下午近六時被解返路環監獄。
歐文富夫婦涉嫌于外國開設空殼公司,透過迂回的銀行賬戶網絡,協助兄長歐文龍洗黑錢,于去年十二月七日被捕,及后與歐文龍同被還押路環監獄候審。廉署調查發現,多名建筑商于過去數年得歐文龍協助,取得龐大合約,在利益互相輸送下,有人從中獲金錢、公司股權、住宅及商鋪的送贈,十五人被起訴。
歐文龍于八月一日被裁定受賄作不法行為罪、清洗黑錢罪、濫用職權罪、法律行為中分享經濟利益罪、財產申報的虛假聲明及財產來源不明罪等七十六項控罪表證成立。
鑒于案情復雜,證人近百,涉及對起訴批示及大量案件數據需要翻譯,暫未有明確的開審日期。
開庭前夕,澳門終審法院于八月三十日向涉及歐案的四名下落不明的相關人士,包括歐文龍妻子陳明瑛、商人林偉等發出公吿,通知四人解釋涉案部分財物的擁有權。
通吿指這些財物表面上以被通知人登記,但實際上歸嫌犯歐文龍所有。倘被通知人逾期答辯,不排除涉案財物因歐案指控成立而被判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