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8日電 33歲廣告從業員聲稱為了以適齡身份往青年中心玩樂,擅改身份證出生日期后偽造假證副本,“報細數”好讓自己變成27歲。據香港明報報道,從業員早前被警員查證時,訛稱忘身份證,但醒目警員搜出其銀包內的假證副本,揭發事件。從業員昨日在法院承認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
被告袁啟恩(33歲),外表宛如一般20出頭男生,昨雖身穿西裝結領帶,但似乎未予人成熟穩重的印象。他答辯后急忙離開。
辯方律師求情指出,被告行為愚蠢,事發時希望使用青年中心設施及與年輕人玩耍,但害怕年紀大“太成熟”引起尷尬而犯案。案件將押后至下月2日判刑,其間被告獲準保釋,等待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發于上月21日凌晨1時,被告在一大樓外閑坐,因表現緊張,遭巡警要求查看證件,被告立即訛稱忘記帶身份證。
當時,警員查看被告以手機拍下身份證的照片,留意到證上的出生日期是1974年;但其后查看被告銀包時發現另一身份證副本,出生日期變成1980年,身份證號碼亦與手機照片上的身份證不同。警誡下,被告表示因年長,恐怕使用協青社設施時引起尷尬,遂使用計算機掃描身份證,存盤后擅自改動證件出生日期及號碼等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