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選舉期間候選人宣傳刊物郵寄或設限制
2008年02月19日 09:20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網2月19日電 每逢選舉前夕全港住戶信箱均會滿載候選人寄出的宣傳刊物,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18日首次透露,選舉事務處正研究當候選人郵寄宣傳刊物時,須以一個家庭或一個住戶為單位。有關研究結果將于4月向立法會交代。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林瑞麟18日出席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時透露上述建議,議員對建議有不同看法。有議員指出,從環保角度看,若一個家庭內有多位選民,根本毋須寄上多份宣傳單張,若以家庭或住戶作為郵寄單位,整個選舉將可少用四成紙張。不過也有議員認為,一個家庭內的成員也可能有不同的投票意向,因此對建議有保留。
林瑞麟說,就算郵寄宣傳單張以家庭為單位,但投票通知書則仍以個人為單位。
除了郵寄宣傳刊物外,也有議員建議政府資助候選人于電視臺賣廣告,有議員則建議放寬選民登記冊的用途,方便已當選的議員和選民保持聯系。不過林瑞麟表示,若容許候選人于電視臺賣廣告,選舉經費一定會飆升,對資源較少的候選人更不公平。對于放寬選民登記冊用途,林瑞麟說,若讓當選的議員利用登記冊與選民聯系,可能會成為變相“偷步”拉票,甚至會影響選舉經費的計算模式。
另外,香港有關部門早前提供咨詢文件就選舉開支作出兩個建議,一個方案是選舉開支限額維持不變,另一個方案則是因應地方選區的人口變化調整選舉開支限額,新界西和新界東選區的開支限額分別增加兩成及一成半,其余三個地方選區的選舉開支限額維持不變。林瑞麟說,港府為選舉設立選舉上限,是確保資源不足的政黨和人士也可以參選。至于應否調高持開放態度,目前仍在聆聽意見。
【編輯: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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