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指歐文龍安排弟婦任公職 初中學歷享高薪
2008年02月20日 10:57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網2月20日電 前澳門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四名親屬及三名商人涉嫌串謀清洗黑錢及行賄案19日在澳門初級法院續審。有證人供稱,歐文龍安排弟婦進入有政府代表的公司中擔任清潔兼派檔,雖然其學歷只有初中,但每月工資達9000元且經常不準時返工。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19日出庭應訊的包括土地工務運輸局城市規劃廳前廳長鄭冠偉、建設辦公室副主任潘寶玲等4人。其中潘寶玲被檢察官問及被告歐陳華彩(歐文龍弟婦)如何進入羅定邦和潘寶玲為政府代表的公司中,潘寶玲稱是歐文龍給名單羅定邦安排進入。
潘寶玲說,歐陳華彩主要工作做清潔兼派檔,其學歷為初中,在案發前每月工資9000元,這樣的收入比正常偏高,歐陳華彩工作表現很差,很多時不準時返工。她聽同事提過,羅定邦就此事向歐文龍投訴,歐陳華彩的表現就會好幾個月。
潘寶玲稱,歐陳華彩甚至致電給她,稱清潔工作很污糟,要她請個兼職工人負責清潔,但她沒有答應。法官質問,作為管理層為何不可以炒人,潘寶玲稱羅定邦也負責管理,大家都明白歐陳華彩是歐文龍介紹來的。
對于檢察官質問JPO5地段的臨海建筑發展商何明輝申請由30余米到60余米的建筑高度,最后又再加高近5米,城市規劃廳居然全部批準?鄭冠偉供稱,60米高度是根據都市建筑總章程、消防法例、航空法而定,不覺有違規。加高60米申請,地積比例、地盤占有率降低,變相多了活動空間,而且不影響景觀,所以同意發展商的申請。
至于最后發展商因建筑樓頂裝飾,又再次提升樓宇高度,鄭冠偉稱,同意加蓋是建筑物的穿衣戴帽,“樓頂裝飾不納入建筑高度,而且不能因為怕犯法而不允許做合法的事情。” (宋蕙蕓)
【編輯: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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