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副教授情困燒炭 妻認教唆自殺被判感化(圖)
2008年02月22日 15:28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2月22日電 據(jù)香港明報報道,香港大學中醫(yī)學院副教授梁延熙去年被發(fā)現(xiàn)在天水圍物業(yè)內燒炭身亡,后揭發(fā)梁延熙與妻子因姻婚問題相約尋死,最終梁延熙獨下黃泉。其妻子早前承認教唆自殺罪,21日在香港高院被判感化3年。
現(xiàn)年55歲的王志玲,與梁延熙(65歲)結婚逾30年,21日在判刑后表示,仍然掛念丈夫,對他的死感到難過,至于是否后悔當初的決定,她只回答:“我讀得書少,不知道該怎么回答。”其代表大律師庭上指出,案件實屬悲劇,被告已經(jīng)過深刻的反省,其獨生女兒已原諒被告,21日也有到庭支持母親。
法官在判刑時指出,案件非常嚴重,被告面對的控罪可判處入獄,以反映社會對此等行為的厭惡,也要起阻嚇作用。但接納被告與丈夫尋死時,被告沒有對丈夫做出不當?shù)挠绊,也相信被告日后不會傷害任何人,所以接納感化官的建議,判處感化,其間要遵從感化官指示,如有需要須接受心理或精神治療。
法官又勸被告,日后不要傷害自己,并把握接受心理或精神治療的機會,重過新生活。
案情指被告于2005年揭發(fā)丈夫梁延熙于20多年前,在內地與侄女發(fā)展婚外情并誕下兩子,婚姻關系因此破裂。去年1月29日,被告再懷疑丈夫有婚外情,兩人爭執(zhí)后相約燒炭自殺,當丈夫服下安眠藥后,勸妻子為獨女設想打消自殺念頭,結果被告離開燒炭單位,其后告知女兒,其父正在自殺,但梁延熙被發(fā)現(xiàn)時已返魂乏術。
【編輯:劉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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