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8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藝人陳奕迅父親、香港房屋署前總屋宇裝備工程師陳裘大涉受賄150萬元,被判入獄6年。已服刑逾2年的陳裘大27日于香港高等法院申請上訴,其代表大律師指他肝病日趨惡化,需要立即換肝,否則命危,故希望能減刑以到醫院做手術和回家休息。
上訴庭押后至28日以書面形式判決。
據悉,陳裘大涉受賄150萬元,2006年尾被裁定9項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罪成,被判入獄6年。
為陳裘大撰寫醫生報告的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內科學系助理院長廖家杰27日也到庭,隨時準備就報告于庭上作證,最終法官也沒有傳召他上庭。
廖家杰于庭外表示,陳裘大將于3月進行手術,由其子捐贈部分肝臟,并由肥姐的主診醫生盧寵茂施行手術,但他沒有透露是陳裘大的哪位兒子捐出肝臟。
陳裘大(62歲)27日由懲教人員押返法院,身穿黑色西裝的他甚為消瘦,但精神也算得上飽滿。他于犯人欄一直細心聆聽整個上訴,也不時望向在觀眾席的兒子,全程表現得十分冷靜。
陳裘大聘用律師就刑期提出上訴,指根據澳門案例,重審案的法官的判刑鮮有比第一次審訊的刑罰為高,而處理重審的法官則沒有根據第一次審訊時的判刑定出刑期。
然而,首席法官卻指,陳裘大于第一次審訊時被裁定10項貪污罪成,重審時卻只被裁定9項罪成,所以兩位法官根據不同的總刑期原則做出判刑,而重審法官也有權把案件重新判刑。
陳裘大聘用律師又指,陳裘大的肝病日趨惡化須立即換肝,否則便會病死,而其子也愿意捐出肝臟。上訴庭副庭長司徒冕則表示,陳裘大于犯案前已知自己有肝病,而懲教人員也會為他安排適當的治療。
陳裘大之子藝人陳奕迅,27日晨也有到庭聽審,至法官押后判決后垂頭喪氣乘升降機離開法庭時,與拍照記者追逐,引起其它乘客不滿。最后陳奕迅跑樓梯成功撇下記者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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