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18人死亡 香港烏克蘭沉船事故四人遭控告
2008年05月16日 09:24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沉船烏克蘭補給船終由重型打撈船“華天龍”打撈浮出水面。(圖片來源:文匯報)
資料圖:圖為街頭市民關注打撈事件。 中新社發 王麗南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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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5月16日電 據香港媒體報道,烏克蘭補給船和內地船于香港水域相撞沉沒,導致18名外籍船員困于海底后死亡。負責駕駛兩船的船長和兩名領航員,15日被控以一項危害他人在海上的安全罪,案件押后至6月17日,待取法律意見和警方進一步調查后再訊,期間準以1萬元保釋。
負責駕駛烏克蘭補給船Nefiegaz 67號的首被告Kulemesin Yuriy(44歲),烏克蘭人,被控于今年3月22日在香港身為該船船長,在無合理辯解下沒有保持妥善的目視或雷達瞭望,與“耀海”號迎頭相撞時,無改變Nefiegaz 67號船的航向;以及沒有采取適當的預防行動去避免兩船相撞。
其余3名被告依次為中國籍船長劉波(35歲)、鄧鐸華(60歲)和秦華德(47歲),3人均為“耀海”號的船員,各被控于同日,因沒有采取適當預防行動去避免與Nefiegaz 67號相撞,從而危害該船成員之安全。
控方在庭上表示,18名船員在事件中喪生,申請將案件押后,以便就兩船相撞展開調查,并反對涉案被告在保釋期間離開香港。
中國籍船長劉波透過律師表示,由于患病雙親和胞妹均在內地,而他留港期間又不能工作,故申請保釋時可離港,并指控方證據弱。裁判官表示不反對被告可離港,但要求他們要找擔保人,故案件押后至16日再提訊,以決定4人之保釋條件。
【編輯:劉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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