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6日電 據香港明報報道,纏繞5年的已故香港女藝人梅艷芳1億元遺產案,16日有最后裁決,預料劉培基、“梅媽”覃美金及梅的哥哥梅啟明將到法庭等候裁決。84歲的覃美金能否獨得遺產待揭盅,但她至今已花費最少300萬元律師費。
梅艷芳生前立下遺囑及信托基金,每月給母親7萬元生活費,其余則分別給姨甥、侄兒作教育基金,又將物業送贈好友劉培基等。不過,梅媽一直堅稱,梅艷芳是在神志不清的狀態下簽訂遺囑,故法庭應判遺囑無效,希望獨得億元遺產。
梅艷芳于2003年12月因子宮頸癌去世,其遺產包括在香港、倫敦及東京多個物業,去世時約值3500萬元,現時已升值至逾1億元。梅艷芳去世前立下遺囑,聲稱怕母親“太花錢”,故每月給予7萬元生活費至其終老,余下遺產則分別給予姨甥、侄兒、劉培基等。直至梅媽死后,遺產會捐給妙境佛學會。
審訊持續了17日。審訊的爭執點,在于梅艷芳生前成立的信托基金是否有效。梅媽指梅艷芳簽訂遺囑時,正在養和醫院留醫,健康逐步變差,懷疑她在精神不佳下,在遺囑及信托基金上簽名。而被告一方,即匯豐國際信托有限公司、妙境佛學會及劉培基則指出,雖然梅艷芳當時正服抗抑郁藥,但神志清醒。
16日法官的判辭中,將包括信托基金是否有效成立等法律觀點。根據《無遺囑者遺產條例》,若梅媽勝訴,作為唯一在生的父母,她將可獨得遺產。
爭產案亦衍生枝節,梅媽早前曾控告養和醫院及梅艷芳的主診腫瘤科醫生張文龍,指醫生串通他人讓梅艷芳在不合理情況下簽署文件,并瞞騙梅家的知情權,其后以申索無理為由,在高院聆案庭遭剔除。
另外,梅媽在爭產案中已花了約300萬元律師費,她曾向法庭要求,從女兒遺產中撥出律師費,但遭拒絕。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