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少年強奸未成年少女案提訊 被告最小14歲
2008年10月28日 16:29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網10月28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九名年齡介乎14至17歲少年,涉嫌在大嶼山東涌強奸兩名未成年少女,27日在荃灣法院提訊。各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件押后至下月27日再訊,其中四名被告被準以1萬元保釋外出,其余五人還押監房看管。
首被告在九名被告中年齡最輕,只有14歲,報稱無業。第三被告、第五被告及第九被告則已屆15歲,其中第五被告是一名中四學生,陳姓第七被告及楊姓第八被告已年屆16歲。陳姓第七被告任職店務助理;余下三名被告均17歲,分別是溫家竣、王志強及陳燦杰,王報稱是運輸工人。全部被告分別居于大嶼山東涌的富東村或逸東村。
據悉,案中兩名事主X及Y均屬未成年女童。首八名被告暫被控兩項強奸罪,他們被指于去年8月其中兩天,在第五被告位于東涌的住所先后強奸X及Y女童。第九被告則被控于去年12月某日,在東涌文東路公園傷殘廁所內企圖強奸女童Y。
據了解,兩名事主為朋友關系,與各被告是街坊。她們在街上認識各被告,案發時在第五被告位于東涌逸東村的住所被八名被告強奸。
【編輯:劉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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