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門二月十八日電(記者 畢永光)因受賄及洗黑錢罪被重判監(jiān)禁二十七年的前澳門特區(qū)政府運輸工務(wù)司司長歐文龍,今日再度以被告身份就一宗新的受賄指控到澳門終審法院出庭應(yīng)訊。
在上午九時半開始的庭審中,歐文龍被控十九項受賄作不法行為罪、五項洗黑錢罪及四項濫用職權(quán)罪。案件由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法官朱健及利馬組成合議庭,法官指歐文龍收受商人林偉及建筑商陳連因賄款,在多宗批地及工程批給中大開方便之門。涉案的林偉、陳連因夫婦已棄保潛逃,并被國際刑警通緝。
歐文龍身穿黑色西裝出庭,他在合議庭主席岑浩輝宣讀起訴書后,選擇不作陳述,合議庭隨即休庭,周五再審。根據(jù)澳門法律規(guī)定,案犯最高服刑期限為三十年。正服刑的歐文龍?zhí)仍诒景钢性俦欢ㄗ,最高刑期不會超過三十年。
歐文龍于二○○六年十二月六日被捕,翌年十一月五日在終審法院受審,去年一月三十日被裁定濫用職權(quán)、受賄、洗錢、財產(chǎn)申報的虛假聲明及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名成立,判處監(jiān)禁二十七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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