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2月19日電 據(jù)澳門日報報道,去年被判27年徒刑的澳門前運輸工務(wù)司司長歐文龍18日有機會短暫“出獄”。經(jīng)過一年牢獄生涯,18日歐文龍再度出庭。但見其精神飽滿,身材有點“發(fā)!保餮b筆挺,在庭上神態(tài)自若。
面對合議庭主席法官岑浩輝的提問,歐文龍只淡然以一句“法官大人,本人選擇沉默”回應。
被喻為“世紀巨貪案”的澳門前運輸工務(wù)司司長歐文龍涉貪污瀆職案,18日進行第二階段審訊。事隔一年,歐文龍的精神面貌成為庭上焦點。約上午9時半,身穿黑色西裝、白色恤衫、戴一幅黑色粗框眼鏡的歐文龍,在多名獄警押解下出庭,迅即吸引在場傳媒的注視。面對傳媒的目光,歐文龍未加理會,低頭走至被告席,未有望向傳媒及公眾席一眼。
一年多的鐵窗生涯,歐文龍非但未見消瘦,反而有點“發(fā)!,精神飽滿,較年前受審時的落寞神情截然不同。但當合議庭主席法官岑浩輝問到“是否需要自辯或陳述”,歐文龍以一句“法官大人,本人選擇沉默,不回答,沒有陳述”。依舊貫徹沉實冷靜的作風。
合議庭主席法官岑浩輝多番向歐文龍解釋,作為被告的他有權(quán)不說話。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被告保持緘默不會對他不利,法庭將就庭審的書證、人證判決。岑浩輝一再提醒正在服刑的歐文龍,可在獄中詳閱起訴書內(nèi)容。在審訊聽證期間,有權(quán)澄清或解釋,直至案件審結(jié)為止。歐文龍回答“知道”后,由獄警押離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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