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2001年,香港會展中心,“小甜甜”龔如心。 中新社發 任晨鳴 攝
中新網3月13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已故香港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千億遺產案,將于2個月后開審,案件12日在高等法院再度進行指示聆訊時,又有新發展。
華懋慈善基金申請押后交換證人供詞,并透露早前曾險被法庭下令強制出庭的兩名“2006年遺囑見證人”——華懋售樓部經理吳崇武及律師王永祥,均否認曾簽署該份遺囑,其所簽的只是另一份不同的文件。這一案情新發展,令與訟各方的勝負機會增添更多變量。
代表華懋慈善基金的資深大律師張健利,在12日的聆訊中突然爆出,早前被指為2006年遺囑見證人的吳崇武及王永祥,表示沒有簽過龔如心2006年的遺囑,所簽的只是另一份文件,并指華懋可能于3月30日向法庭存入經修改的申索書。
兩名見證人吳崇武及王永祥,去年曾因拒絕為案件作供,而被陳振聰要求法庭強制二人出庭。吳崇武為華懋集團老臣子,至于律師王永祥則于1988年起在香港執業,為梁錦濤關學林律師行的合伙人。
代表華懋慈善基金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12日向法庭申請押后至3月27日交換醫療和風水專家報告。指華懋剛換上新律師班底,需要多些時間準備專家報告,而多名專家如今保證在限期前提交報告,開審日期又押后了2個星期,加上報告多涉及事實基礎,故認為陳振聰一方毋須連夜研究報告,6星期時間已經足夠。
余若海又透露,精神科醫生黃重光、腦科醫生胡健維及另一名外籍精神科醫生Peter Jones將會擔任華懋醫生證人,陳振聰一方則聘請了4名分別來自呼吸系統、腫瘤科、精神科及心理科的外籍醫生作證。他又指,雙方已同意于4月3日前交換筆跡專家報告。
陳振聰一方則反對申請,認為華懋采取拖延政策,已非首度要求押后限期。遺產案的其中一個重點在龔如心立遺囑時的精神狀態,故醫學報告對他們極為重要,而且報告涉及專業范疇,故需要一定的時間準備盤問。
高院法官則認同華懋需時準備專家報告,故將限期由3月6日押后至3月27日,但由于華懋已非首次未能遵從法庭命令交換報告,故下令若華懋若未能在限期前交換報告,將不能把有關報告呈堂。另外,法官又認為本月30日的審前復核并不足夠,故再定于4月23日進行另一次審前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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