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四月七日,在香港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的涉及藝人網上淫照案的二十四歲電腦技術員史可雋審訊進入第二天。圖為史可雋早上到達法院。 中新社發 譚達明 攝
中新網4月14日電 據香港媒體報道,香港藝人不雅照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繼續審訊,總裁判官裁定,控方表面證供成立,被告史可雋選擇不自辯,案件押后到下星期二,轉回觀塘裁判法院審訊,以便控辯雙方結案陳辭。
控方傳召最后的一名證人是警方鑒證科主管,他指稱,在史可雋電腦內找到的藝人不雅照片段,與交給家俬鋪店員內光碟的硬照有99.9%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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