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日電 內地由4月1日開始對供澳蔬菜實施新的強化檢驗檢疫措施,所有供澳蔬菜均須實施檢驗檢疫備案管理。經備案的菜場由檢驗檢疫部門出具加工原料供貨證明,經拱北口岸抽查檢驗后方可輸澳,以加強蔬菜的源頭管理。
據澳門日報報道,為確保供港澳蔬菜質量安全,國家質檢總局日前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對供港澳蔬菜檢驗檢疫管理的通知》,要求從4月1日起內地所有供港澳蔬菜實施檢驗檢疫備案管理。
珠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植檢處表示,新措施旨在強化供港澳蔬菜的源頭管理和追溯機制,更嚴密地做好出口蔬菜的監管。
新措施正式施行后,所有出口蔬菜均須接受備案管理,非葉菜類的生產基地亦須首先在產地備案,由基地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負責監管并出具加工原料供貨證明,貿易企業在出口報檢時憑“證明”抽驗出口。
為強化收購加工場的管理,內地檢驗檢疫部門倡導收購加工企業按照“公司+基地+標準化”管理模式,保證供港澳蔬菜來自檢驗檢疫備案的種植基地。檢驗檢疫機構將全面檢查,結果和獲準備案的種植基地及其對應的收購加工企業名單將上報國家質檢總局,總局將在網站統一公布以便查詢。未獲公布的收購加工企業將暫停對港澳出口蔬菜。
新措施還包括對供澳蔬菜實施標識和鉛封管理。供澳蔬菜的運輸包裝和銷售包裝必須標注種植基地、收購加工企業名稱、地址、基地備案號、注冊登記號、批次號、產品名稱和生產日期,以便消費者識別和追溯存在問題的蔬菜。
去年內地輸往本澳的蔬菜共5380公斤,增長7個百分點。其中珠海轄區輸澳2200公斤,來自11個注冊種植場和5家注冊收購加工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