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行政長官何厚鏵批準公務員加薪
2008年03月04日 14:57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網3月4日電 3日出版的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布了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一項、行政命令一項及行政長官批示三項,其中包括特首批準公務員加薪。
據澳門日報報道,第一/二○○八號法律,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恤金。由每一薪俸點五十五元調升至五十九元;退休金及撫恤金亦按法定所指,增加依比例調整。如屬自治機構,由二○○八年財政年度各本身預算內的可動用資金支付;如屬非自治部門或僅享有行政自治權的部門,則由二○○八年度各部門的運作預算內,及澳門特區財政預算第十二章所載的備用金撥款內的可動用資金支付。該項法律由公布翌日起生效,并自二○○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第八/二○○八號行政命令,在二○○八年三月四日至六日行政長官不在澳門期間,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第五三/二○○八號行政長官批示,教育發展基金二○○八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于同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預計收入及開支的金額均為四億二千○五十萬澳門元。
第五四/二○○八號行政長官批示,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二○○八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于同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預計收入及開支的金額均為二千二百一十六萬一千元。
第五五/二○○八號行政長官批示,許可澳門金融管理局作出認為對匯業銀行有限公司健全及審慎管理合適的行為或措施,同時追認該局自二○○七年九月廿九日起在該批示范圍內所作的一切行為。
【編輯: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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