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2日電 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11日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時表示,香港現行上市規則只容許內地、香港、百慕達、開曼群島四地注冊的公司在港上市,該規則明顯已不合時宜,香港要保持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是有需要放寬規則,鼓勵更多具規模及合資格的外國企業來港上市融資。
為鞏固及提升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香港特首曾蔭權在施政報告提出多項建議,包括修訂上市規則,鼓勵更多海外企業來港上市;進一步擴大香港經營人民幣業務的范圍;發展商品期貨市場和吸引內地保險機構的部分境外金融投資業務。
有關建議,不但獲業界支持,香港財庫局局長馬時亨亦鼓勵更多具規模及合資格的外國企業來港上市融資。
馬時亨透露,目前,韓國、泰國、臺灣等地企業,都表示有意來港上市,事實上,香港經歷建行、中行及工行等大型招股上市活動后,國際市場充分了解到香港市場的融資能力,加上很多資金停泊在香港,的確吸引到極需資金拓展業務的亞洲各地企業,希望在港能夠集得國際資金。
馬時亨又稱,為香港市場投資者增加更多股份去選擇,將有助提升香港市場的國際性,這亦是特區政府下一步的發展目標。
港交所發言人表示,港交所正在研究,容許在現有司法管轄區范圍外注冊的海外公司來香港上市,只要確定認可注冊地點的名單,很快就可以實施。
香港現行上市規則,只限注冊地在香港、內地、百慕達及開曼群島的公司,才可在港上市,該四地以外企業要個別審批,令它們來港上市遇到一定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