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明天更好,依靠什么?依靠法律!因為歷史經驗表明,法律是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真正繁榮的抓手。
香港的抓手是什么?是基本法。
但香港資深大律師、全國政協委員胡漢清介紹,港人對基本法的理解還需要加深。
在回歸兩年后,這位香港大律師就開始推廣基本法的工作,希望以此保持港人加深認識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關系的認識。不過,胡漢清表示,在港推廣基本法有時感到力不從心,因此希望政府方面給予支持。
今年七·一以后,特區政府將向公眾咨詢的政改綠皮書,胡漢清推出了一個循序漸進的政改方案。
人物坊:胡漢清
香港太平紳士,現任十屆全國政協委員,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委員。
胡漢清還是法律界名人。任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委員,大律師紀律審裁委員會委員,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委員會主席。曾任高等法院暫委法官,香港大律師公會執行委員會成員,香港大律師公會開放內地法律事務市場問題專責小組主席。
居港權案件判決促使我推廣基本法
新京報:多年致力于在香港推廣基本法,是什么觸動了你做這件事情?
胡漢清:回歸后兩年多,香港終審法院判了一個關于居港權的案件,是這個案件觸動我去做這件事情。這個案件產生了兩個原則性的問題。
新京報:哪兩個問題?
胡漢清:一個是哪些東西是香港自治范圍以外的事。
國家已經規定了內地人定居香港的條件,但這不是香港自治范圍以內的事,因此第一個原則性問題就是:為什么終審庭會處理基本法158條明文規定不該處理的案子?
第二個問題是,既然要判這個案子,需要看立法原意。
在中英聯合聲明中要求,中央政府要制定一個內地人來港定居的方針政策,這就是立法原意。結果,香港終審法院自己創造出一個新的定義出來審判該案。
新京報:然后你就成立了工作室?
胡漢清:大家沒有搞清楚這個爭議的基本內容、基本原則,對一個法律工作者來說,這是件很可悲的事情。
所以當時我跟香港大學教授陳弘毅決定成立一個機構,那時候叫一國兩制工作室。
第二個工作就是要成立一個基本法圖書館。我們還希望能夠在大學里成立基本法講座,請一個國際知名教授來講課。我希望通過這些讓市民了解基本法。
新京報:當時,23條立法在香港引起了很大的爭議,最后導致二讀押后。這種爭議和港人對基本法的了解程度有關嗎?
胡漢清:23條是中央政府關于國家安全的一個基本政策,這是個前所未有的問題,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讓地方政府立一套不同的安全法,這表明中央政府對一國兩制具有的誠意。對23條存有爭議其實是反對自己擁有立法權,這不是香港市民想要的。所以我說,回歸十年,對這些基本方針政策,還有人不清楚。
新京報:推廣基本法工作的效果明顯嗎?
胡漢清:這個工作,在民間上來講,我們這個群體很吃力很困難。我覺得這個工作不僅需要香港民間團體,還要中央政府、香港特區政府去推動,所以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基本法委員會變成一個實務的單位,強化國家對基本法的推廣和研究。所以要做這個努力,晚做比不做好,晚做也要做,還得各方面去努力做。
新京報:現在的問題實質是什么?
胡漢清:問題是,不是香港的智慧不夠,看問題看不清楚。我覺得問題是香港回歸后,被政治化的東西很多。以前經歷150多年殖民統治,從來沒有什么自治過,沒有(自治)文化、經驗。香港社會是一個多元化社會。不可能完全拿內地的一套,所以有了一國兩制,但也不表示可以完全拿西方那套,我們也要吸收國家的經驗,好的我們采用,再配合我們的需要。太政治化了看不清楚什么是基本原則,社會容易分裂。
政改須循序漸進而非立即提出時間表
新京報:你怎么看香港政改?
胡漢清:回歸之后,雖然說香港50年不變,但有一個一定要變,就是政治體制,因為以前是殖民地體制,不可能繼續下去。高度自治下政治體制應該怎么樣?這個需要發展。回歸之后,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根據基本法一路在循序漸進地走。比如選舉委員會的改變,香港立法會一直在爭取直選,不過現在到了一個關口。
新京報:為什么說到了關口?有哪些問題難以解決?
胡漢清:因為中英聯合聲明從來沒有一個協議說香港是要普選的。普選是中央政府聽到香港人的聲音后,覺得香港人希望普選,所以就定了基本方針政策,最終要達到普選,還香港人的心愿。
這個最終目的跟中英聯合聲明現在常有矛盾,因為立法會中設立功能組別不符合普選要求,中英聯合聲明卻要保留功能組別參與,怎么處理兩者矛盾?
新京報:爭論焦點在什么地方?
胡漢清:現在中央政府、香港特區政府和市民討論解決方案。在討論中,有些人一討論就要時間表。基本法中講的不是時間表,而是看條件,先要路線。時間表問題體現了有些香港人對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法和憲法不熟悉,我希望能夠改變這個文化。
新京報:七一后,香港特區政府政改綠皮書要向市民咨詢。你怎么看待其他方案?
胡漢清:我們出來評論也都是談論是否符合基本法。
這一次政改,我在策略發展委員會里聽到很多方案,沒有一個提到基本法45條里的基本條文。基本法45條涉及特首選舉產生辦法的,并說明最終目的是普選。這個辦法是:要有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委員會要以民主程序提名候選人。這個條文說得很清楚。現在很多方案說,從提名委員會里(比如800人里)找100人簽名就可以提名候選人。從法理的角度去看,這樣是不符合的。第一,提名單位清楚寫明是提名委員會,而不是委員會中的某一些人,是要集體提名。第二,它說明是由一個由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在法律上不單是提名委員會的組成要有廣泛代表性,還有這個提名是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第三,全世界國家領導人選舉,大多限制候選人數目。不可能幾萬人去參選,全世界只有法國允許多人參選。全世界的經驗是一次普選兩三個候選人參選。但也不是說,全香港就兩三個人參選,應該鼓勵更多符合條件的人參選。
新京報:你們的方案認為普選合適時間是2017年?
胡漢清:我們的方案只是把45條里的條文很清晰的寫出來。我們的方案堅持循序漸進。比如說,如果覺得現在800人選舉委員會組成還不夠廣泛代表性,大家認同的話,2012年也可以去爭取修改,不過我們看最快也要到2017年。但假如對現在800人的選舉委員會沒有異議,而且覺得現在這個選舉委員會可以變為提名委員會,假如香港情況允許,我覺得中央也可以考慮2012年進行特首普選。
基本法起草文件解封有助其推廣
新京報:有些人說,香港法治和自由受到了回歸的影響,你怎么看?
胡漢清:我覺得,香港回歸之后,人權和自由只比以前增加沒有減少。比如說,以前英國人在香港沒有給人權法。
基本法首先寫得很明白,各種人權一定會在香港實施,給予一個憲法性的地位。第二,香港回歸前沒聽過什么叫司法復核(民告官)。現在司法復核變成了一個常識。
新京報:你曾建議將基本法起草時的文件予以解封,它的重要性在哪里?
胡漢清:我覺得這個問題很重要。因為很多的爭議(比如董建華辭職后曾蔭權的任期是兩年還是五年),看起草時的文件就會很清楚。這方面的工作也希望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可以多給一些支援。把這些資料早一些公開,對基本法的推廣絕對有幫助。
新京報:對基本法實施十年來的情況,你的總體評價是什么?
胡漢清:吳邦國委員長談到,總體來說,回歸是很成功的。基本法實施十年來基本的問題是不大的,存在的問題是在基本法的實施中,產生了被過于政治化的問題。所以我說,回顧十年,不足的地方就是有些香港人還不太了解基本法和中國憲法,當然還有中英聯合聲明。
磨合過程認識主權單位最緊要
新京報:香港和內地法系不同,回歸后有一個磨合過程。你覺得現在磨合過程完成得怎么樣?
胡漢清:我覺得,磨合過程最要緊的是香港社會認識主權單位。主權是中央政府。第二,還要看到兩個制度的分別。吳邦國講得很清楚,所有權力都在中央政府,不存在剩下權力的問題。所以這一點表明,香港只是一個地方政府,但要高度自治。這樣認識后,磨合才可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