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7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政制事務局已將有關行政長官選舉的實務安排的文件提交立法會。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期,擬定訂于在選舉當日前五星期,即二月中開始。香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指選管會會做出適當安排。
香港政制事務局已將有關行政長官選舉的實務安排的文件提交立法會。文件指,行政長官選舉首輪投票完畢后會實時進行點票。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在有競逐的選舉中,如任何候選人在任何一輪投票中,從所投的有效票總數中取得過半票數,該候選人即為在有關的選舉中的勝出者。
文件指,倘首輪投票后沒有任何一名候選人勝出,將會進行另一輪投票。第二輪投票將于下午2時至3時進行,若然仍然沒有任何一名候選人勝出,第三輪投票將于晚上7時至8時進行。
根據香港《行政長官選舉活動建議指引》,如有兩名或以上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參選,每名選民可投一票,投票方式是利用有“(剔號)”的印章填劃選票。
香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選票設計不會包含候選人相片、所屬政黨或黨徽,只會標示候選人的名字。他又指,由于著次的選舉由香港自行統籌,安排會按既有選舉模式,投票會場將設有多個投票間,選委填寫選票后,將自行投放于票箱內。
另外,對于是否舉行特首候選人公開論壇時,港府則重申,特區政府是否籌辦論壇仍屬考慮階段,未有最終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