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年:基本法對港府新任副局長沒有國籍限制
2008年05月27日 09:59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網5月27日電 據香港特區政府網站消息,香港政務司司長唐英年表示,《基本法》對主要官員的國籍要求,已有明確規定。有關單位委任副局長的過程,完全符合《基本法》,也合情合理地進行。
唐英年26日出席奧運馬術沙田場館落成交接儀式后向傳媒表示,除主要官員外,《基本法》對所有特區政府官員沒有國籍限制。
唐英年指出,《基本法》只規限行政長官、司局長和其它主要官員的國籍,是基于歷史和現實的考慮,對國籍的要求也不能過嚴,故有《基本法》61條及101條的規定。他表示,這種安排在外國不常見,但體現香港成功落實“一國兩制”的精神。
唐英年指出,特區政府的行政、司法、立法機關人員,不論國籍,均全心全意服務香港及市民。他表示,在討論有關議題時,不應該把副局長抽離于香港“一國兩制”下的特殊性和歷史現實;不應在《基本法》上附加條件,不應自行收緊《基本法》對政治體制的安排。
對于副局長和政治助理的委任,唐英年表示滿意,他指出,有關委任經過嚴謹的篩選。認同特區政府的行政綱領和施政理念,是篩選時考慮的條件之一。他呼吁新加入特區政府團隊的副局長和政治助理,與公務員團隊好好磨合,體現合作和服務市民的精神。
【編輯:劉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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