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1日電 據香港媒體報道,香港歌星梅艷芳母親覃美金,繼去年底以健康為由,從女兒的遺產中提取5萬元醫療費應急后,10日又于香港高院提出增加生活費的申請,經遺產管理人及其它受益人商討后,各方同意梅媽的生活費每月增加1.7萬,由6.8萬元加至8.5萬元。
原訴人覃美金(又稱梅媽)昨由兒子梅啟明陪同出庭。她向高院提出增加生活費的要求,獲遺產管理人HSBC International Trustee Ltd等同意,每月將從梅艷芳遺產撥出8.5萬元作為其生活費。
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同意梅媽由本月21日起獲發已增加的生活費,她亦可追溯由2003年12月30日起,每月少收的費用。不過,追溯的費用將待梅艷芳物業售出套現后才可取回。另外,梅媽亦可憑收據從女兒遺產中索取醫療費用。
梅媽自梅艷芳于03年12月30日因子宮頸癌在養和醫院病逝后,多次為女兒的遺產在法庭奔走。她與兒子梅啟明曾指控梅艷芳遺囑是在神志不清及受人慫恿下簽署,要求推翻遺囑。今年5月,梅啟明又懷疑亡妹好友劉培基及遺產受托人,在梅艷芳死后偷取其夾萬內的大量現金、珠寶及鉆石,早前于東區裁判法院申請私人傳票,指控2人盜竊,劉須于下周五,即21日出庭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