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東京12月17日電 (記者 孫冉)日本政府17日上午召開安全保障會議及內閣會議,通過了作為今后10年日本國防指南的新一期《防衛計劃大綱》以及《中期防衛力量整備計劃》(2011——2015年)。這是自1976年日本首次制定防衛大綱以來第4次、也是日本民主黨去年9月上臺以來發表的首個10年防衛基本政策。
兩份文件原稿,顯示用全新的“機動防御能力”概念取代以往的“基礎防衛構想”,其核心是在緊急事態發生時采取迅速應對,變被動為主動。自衛隊應通過加強情報收集﹑警戒監視﹑偵察等活動,建立一種具備應急性﹑機動性﹑柔軟性﹑持續性以及多目的性等特點的“機動防御能力”。
作為構筑“機動防御能力”的重要舉措,防衛大綱指出將在自衛隊配置空白的島嶼地區派駐最小限度的部隊,并稱部隊所在地區要具備機動力﹑輸送能力以及作戰應對能力。《中期防衛力量整備計劃》則進一步明確,上述區域是指包括釣魚島在內的西南諸島。將通過配備陸上自衛隊的“沿岸監視”部隊和早期警戒機(E-2C)以加強該地區的情報收集和警戒監視能力。
同樣為了提高“機動防御能力”,防衛大綱強調應進一步深化日美同盟關系、并與韓國﹑澳大利亞﹑東南亞國家聯盟(ASEAN)﹑印度等國加強防衛合作。
此前被日媒熱炒的“武器出口三原則”解禁問題在新的防衛大綱沒有得到體現,但留有余地地表示“與多國進行國際共同開發和生產武器的辦法仍在研究中”。
新的防衛大綱首次將中國的有關軍事活動定位為“地區和國際社會的威脅”,同時強調要強化與中國、俄羅斯的信賴和合作關系,與中國深化戰略互惠關系。
防衛省外務報道官員在接受本社記者采訪時表示,在日本最西邊的與那國島長期駐兵一事目前依然處于調查中并無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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