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2013年4月19日凌晨,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發布波士頓爆炸案兩名嫌犯在一起的正面照,比數小時前公布的照片更加清晰。FBI希望各大媒體廣泛散發此照片。中新社發 李洋 攝
中新網4月27日電 據美國媒體報道,美國波士頓爆炸案嫌犯焦哈爾•察爾納耶夫在被宣讀“米蘭達權利”(Miranda rights)后,開始拒絕與美國執法部門合作,此前他還通過手寫字條以及示意方式接受美國調查人員的問話。美國多名國會議員25日對此表示強烈不滿,質疑法官擅自行事影響當局調查進展,但美國司法部表示,法官此舉符合程序,而且不會影響訴訟的勝算。
據報道,美國司法部發言人25日表示,根據刑事訴訟程序,美國法庭有必要向嫌犯宣讀“米蘭達權利”,明確表示嫌犯有權保持緘默。但該發言人又補充,法庭在21日收到控方起訴書后,就向美國司法部表示會在22日向焦哈爾•察爾納耶夫宣讀其權利。
正常情況下,美國法庭往往在收到訴狀后啟動聆訊程序,嫌犯一般要在其后的首個工作天出庭,由于焦哈爾仍然留醫,因此美國主審法官前往醫院,在病房內向焦哈爾解釋了控罪及嫌犯的權利,當時事隔法庭收到訴狀已有16個小時。
據了解,這次是焦哈爾上周五(19日)被捕后,首次有美國政府人員向他解釋“米蘭達權利”。
美國法庭這次向焦哈爾宣讀權利時,適逢有報道指出,焦哈爾及其哥哥有意襲擊紐約,因此美國多名國會議員批評涉事法官,擔心會影響當局查案。
美國眾院情報委員會主席羅杰斯說,焦哈爾現在已拒絕與聯邦調查局合作,美國聯邦調查局也對法官的決定不滿,認為需要更多時間錄取口供。
曾是美國聯調局探員的羅杰斯為此寫信美國司法部長霍爾德,質疑法官“擅自行事”,沒有與執法部門協調。
美國國會情報委員會另一名議員金恩則說,探員仍有很多問題想問,比如焦哈爾兄弟是否有同黨、兩兄弟有否在海外受訓等。
美國司法部表示,法官宣讀米蘭達權利,并不影響訴訟的勝算,就算探員繼續以特權豁免盤問焦哈爾•察爾納耶夫,也不能保證對方一定會合作。
據了解,美國執法人員雖有權援引豁免原則錄取口供,但聆訊時仍需法庭判斷,有關口供是否能用作呈堂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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