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警察未獲授權私裝GPS監視器 被疑違憲引風波
2008年08月20日 16:24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網8月20日電 科技日新月異,現在警察抓歹徒的方式愈來愈先進。但在美國,有警察在歹徒的車底下偷裝了GPS偵查器,被質疑有違反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的嫌疑,在美國引發軒然大波。
據臺灣東森新聞20日報道,原本只有在007電影中才看得到的GPS裝置,已經應用在生活各個層面中,現在美國警察甚至也利用GPS來掌握歹徒行蹤,不過有些警察是在沒有獲得授權下就私自安裝,引發爭議。
安全執法專家表示,“執法部門有權偵查犯罪,追蹤歹徒,不過只有在有保護的情況下,這樣無辜的人才不會被不合理地監視。”
美國弗吉尼亞州的警察今年2月在沒有事先取得檢察官批準的情況下,就在一個犯了性侵案的歹徒車底下安裝這種GPS監視器,現在他的律師要求法官把GPS的偵查從證據中踢除,因為警察的手法已經違反了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也就是人民享有不得無理搜索的權利。
辯護律師協會成員說,“在做這種侵入之前,司法官員必須做最后決定,誰能夠被追蹤以及追蹤多久。”
由于美國最高法院目前還沒硬性規定,警方必須先取得核準才能使用GPS監視器,因此目前各州規定也不盡相同,到底GPS是追蹤犯人的利器還是會侵犯隱私權,可能還需要法界人士好好研究一番。
【編輯: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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