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9日電 香港《文匯報》引述英國報章消息稱,英國政府本周將發表白皮書,建議立法將男人與醉酒女人性交列作強奸論。法例一旦通過,預料檢控強奸成功定罪數字會大幅上升,政府表示藉此打擊更多強奸犯。但有組織認為對男人不公道,又擔心法例會遭濫用。
強奸案定罪率低
英國《每日郵報》消息,按目前法例,受害人即使事發時喝醉了,但法庭不排除她神志仍然清醒,所以不能單憑醉酒理由控告對方強奸。因此,只要無法證明男方未得同意進行性交,法庭就無法檢控他。據一個警察組織的數據顯示,有很多強奸案的受害人都喝過最少8杯標準容量的酒,是駕駛人士酒精上限的2.5倍。英國2005年收到1.5萬個強奸指控,但只有12%獲法院受理,成功檢控犯人的案例更加少之又少。
目前英國的強奸案定罪率僅5%。鑒于有不少性犯藉此逃過法網,政府建議立法規定,凡是和醉酒女士性交都屬于強奸,即使當事人事先同意性交,也無法使他脫罪。法庭會透過酒精測試、證人及受害人的證供,裁定受害人當時是否喝醉。法例也會授予法官及陪審員更大的裁決權,按個別受害人的情況,判斷她的酒量上限是多少。
憂法例遭人濫用
英國政府過去多個月已廣泛咨詢不同團體的意見,包括司法部、警方及婦女組織等,不過上訴法院法官伊戈爾質疑法例的合理性。他早前曾推翻一項強奸案的有罪裁決。一名25歲的軟件工程師與19歲女學生喝醉后性交,曾被判強奸罪成囚5年,但伊戈爾推翻裁決,認為少女事發時可能神志清醒,不同人有不同的酒精承受能力,不宜用生硬的法例來界定喝多少酒才算失去意志。
不過,報道稱,有反對立法的人擔心,有些女士因為后悔性交,會濫用法例來控告對方強奸。男性人權組織則認為法例針對男人,還諷刺說男人日后性交前要跟女人簽書面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