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3日電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就二戰中被強擄并被迫從事過苛勞動的中國勞工等5名原告起訴日本“西松建設”公司,索賠每人550萬日元一案,“西松建設”23日以出資2.5億日元設立受害補償信托基金等條件同中國原告達成和解。
該訴訟本身在2007年最高法院的終審裁決中以勞工方敗訴告終。與法院受理案件無關的“即決和解”手續23日在東京簡易法院進行。
根據和解條款,除原告外,同在廣島縣安蕓太田町水力發電廠建設工地工作的360名中國勞工也被列入基金補償的對象。和解條款中明確寫入了道歉的語句。
中國勞工等原告1998年提起訴訟,在廣島地方法院的一審裁決中敗訴,但在二審廣島高等法院實現逆轉勝訴。
在一系列日本戰后賠償案中,被強擄至秋田縣花岡礦山的中國勞工等提起索賠訴訟,之后同鹿島建設公司達成庭外和解,并設立了基金用于對受害者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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