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曼谷4月4日電 (記者 余顯倫 顧時宏 )泰國“和平與秩序管理中心”4日下午宣布,禁止游行、示威的民眾到政府禁止的公共場所游行、示威或集會,因為這會影響到商界的生意和市民的日常生活。
警方發言人考訕森(譯音)當天下午在泰國國家電視臺宣讀的聲明稱,禁止示威者封鎖道路,或做出任何會影響到市民日常生活的事情。
警方禁止示威者到下列街道、路段游行示威或集會,這些街道包括:拉瑪四世路,沙吞路,是隆路,素臘翁路,正大束朗道,拉喃道,帕雅泰路,拉差達能路,丁登路等道路。
考訕森說,那些拒絕服從這一禁令的示威者,將面臨1年以下的監禁或20,000銖以下的罰款,或者兩者同時并用。
泰國總理阿披實今天早些時候在一個電視講話中,呼吁紅衫軍遵守憲法,離開拉差帕宋路口,回到他們在繁華橋的抗議主會場。
阿披實說,政府不會使用武力驅散示威者,但市民不會允許示威者聚集在曼谷主要商業和購物區之一的拉差帕宋路口。阿披實表示,政府尊重每個人及群體的權利,他作為總理,第一次認真聽取了紅衫軍領導人的意見及要求。但還有很多其他的人并不贊同紅衫軍的做法。政府要聽取來自各方面的意見。
3月28日和29日,阿披實曾兩次與紅衫軍領導人舉行會談,但均無果而終。
4日,數千名紅衫軍抗議者仍聚集在拉差帕宋路口示威,并拒絕離開該地,聲稱將堅持到政府解散國會下議院并舉行新的選舉為止。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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