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國際原子能機構第五十二屆大會通過決議,確定了該機構在核安全、核應用、核技術轉讓和保障監督實施等領域的未來發展方向。
52年前,國際原子能機構根據第九屆聯合國大會決議成立,其兩項使命分別是防止核擴散和促進核能和平利用。自成立以來,國際原子能機構建立并著力推廣核安全文化,為核電的安全發展做出巨大貢獻;在促進核能和平利用的同時,有效防止了核擴散;在推動利用核和同位素技術應對發展中國家的疾病、貧困和飲用水短缺挑戰方面,取得顯著成就。2005年的諾貝爾和平獎授予國際原子能機構及其總干事即是對其貢獻的認可。
三個歷史性事件提升了國際原子能機構的作用:切爾諾貝利核泄漏推動了國際核合作和反應堆安全標準的推廣;第一次伊拉克戰爭催生了對核查的關注;“9·11”事件促進了對核材料、設備和技術的安全保護。
近年來,國際原子能機構的防擴散效能越來越為人們關注,尤其是它在當前朝核與伊核問題中扮演的角色。但其也經常陷入兩難的尷尬境地:國際社會期待國際原子能機構更好地完成其雙重使命——防擴散和促進核能和平利用,而該機構本身卻面臨著重重難題。
第一個難題恰恰來自于其雙重使命:國際原子能機構的首要任務到底是成為促進核能和平利用的“奶牛”,推動核技術共享,還是成為防止核擴散的“看家狗”,遏制核武器擴散?占成員國多數的發展中國家是民用核技術轉讓的需求方,希望機構優先考慮核能和平利用;擁有核技術的少數成員國則擔憂核能和平利用所產生的核擴散后果,而國際原子能機構只有在雙方“一致同意”的基礎上才能有所作為。如何尋求兩者之間的平衡,在實現核技術轉讓的同時確保嚴格核查,向來是個難題。甚至有建議稱,應將兩項使命分離,成立兩個機構。
第二個難題是,如何確保國際原子能機構在核查和保障監督問題上實現“政治中立”?該機構常在涉及某個國家核查的問題上被指責為“服務于某個或某些國家”,而該機構又常接收成員國提供的情報協助核查,如何在接收信息的同時又剔除其中的政治色彩,操作上難度不小。
第三是國際原子能機構面臨的授權、資金和人力資源難題。一直到上世紀90年代,國際原子能機構專司核查職責,但授權有限。隨著核查附加議定書的通過,其授權有所擴大,但侵入性的核查仍需成員國的積極配合。該機構在經費和人力資源方面的捉襟見肘同樣限制了其效能的發揮。隨著民用核能的發展,該機構面臨更多的核查需求,但經費數年來一直是零增長。沒有足夠的經費,無法更新設備,不能購買足夠的衛星照片,相應的也難以在接受成員國信息的同時保持獨立性和可信性。
當前,能源緊張與氣候變化的威脅正推動核電事業的興起,人類的發展需要民用核能的共享,而核恐怖主義威脅則需要加強對核設施、材料的保護,防止核擴散仍是艱巨任務。肩負雙重使命,國際原子能機構只有在各成員國的積極配合下,才能利用多年積累的豐富的民用核技術、核安全和核查經驗,既滿足發展需求,也可在朝核、伊核等熱點核問題上有所作為。(中國社科院美國研究所副研究員 樊吉社)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