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天,很少有美國人不知道希爾頓集團的女繼承人帕麗斯·希爾頓的“監獄門”事件。盡管這位美國好萊塢社交名媛最終仍然被送回了監獄服刑,但洛杉磯警方對她的種種“優待”,卻引起了人們的不滿。許多美國媒體指出,美國的司法制度對名人來說,似乎是另外一回事。
幾進幾出
去年9月7日,帕麗斯·希爾頓因酒后駕車被捕。當時法官給她“面子”,判了一個緩刑。沒想到今年2月,希爾頓明知故犯,在緩刑期內再次酒后無照駕車。這下子罪責難逃,法官判她入獄45天。本月3日晚上,希爾頓開始在洛杉磯監獄服刑。可沒過兩天,洛杉磯警方便批準她以“健康原因”在家中服刑,希爾頓又回到了自己的豪宅中。
有關方面對希爾頓的“寬容”引來了很多人的不滿和抗議。迫于壓力,洛杉磯一家法院再度裁定,希爾頓應該回到監獄中服滿刑期,而不是待在家里。在法官的判決下,8日,希爾頓只得淚流滿面地回到了監獄中。她還表示,再也不上訴了。
盡管希爾頓目前仍然在監獄服刑,但她從監獄幾次“進進出出”,卻引起了很多人的抗議。目前,同意希爾頓在家中服刑的洛杉磯警長李·巴卡已經受到廣泛指責,人們紛紛稱他“對名人過于寬容”。
當地媒體一名評論員指出,希爾頓從被判決入獄開始,就有很多人估計她會得到“比普通人更好的待遇”;沒想到洛杉磯警方真的“冒天下之大不韙”,竟然把她從監獄中放了出來,難怪引發了眾怒。當地的一名脫口秀節目主持人則隱諱地表示,希爾頓之所以會被釋放,是由于拿到了一個叫做“雙重標準”的“通行證”。
美國一名研究大眾文化的學者表示,希爾頓的案子很明顯是“雙重標準”的體現。他說:“如果你是名人,你就很容易逃過罪責;如果你是一個普通人,則不太可能做到這一點。這是明顯的雙重標準,非常令人厭惡。”
帕麗斯·希爾頓的這個案子,不僅引起了美國“粉絲”、抗議者、法律界人士的注意,甚至有意競選美國總統的政界人士,都在對此議論紛紛。民主黨議員愛德華茲公開表示,帕麗斯·希爾頓的案件折射出美國的司法在不同階層之間存有很大的分別。“即使沒有希爾頓的案子,事實上我們也有‘兩個美國’”。
過于寬容
有很多美國人都指責,美國的司法對名人往往過于寬容。洛杉磯一名教授指出,名人被告案子沒判就享有優勢,他們付得起保釋金,請得起好律師,而且可以付錢給私人偵探調查他們的案子。
在法庭上,由于他們的知名度,陪審團的判決可能并不公平,這同樣增加了名人被告勝訴的砝碼。即使他們被判入獄,手中大把的銀子仍然能夠保證他們在獄中過上比一般囚犯舒服得多的生活,還可能找出各種理由來提前出獄或獲得假釋。
此前,許多美國人一直對這個現實隱忍不言。但隨著名人案子越來越多,媒體曝光度也越來越高,越來越多的美國人表示,“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要求名人也得到同樣的處罰。在外界的壓力下,法官也只好逐漸開始注意對名人的判罰,不能太“偏袒”他們。
在希爾頓之后,還有幾名好萊塢明星也可能“排隊”入獄。好萊塢社交名媛、明星妮可·里奇目前因為藏毒罪名,可能面臨入獄一年的處罰。希爾頓的密友、另外一個“壞女孩”林賽·洛漢也因被警察在車上搜出麻醉藥品而可能面臨指控。如果罪名成立,林賽·洛漢也可能面臨鐵窗生涯。有了希爾頓的前車之鑒,她們想輕松脫離牢獄之災,恐怕就更不容易了。(韓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