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性,但不寫共產(chǎn)黨英雄形象
修訂過的《談“色,戒”》,明顯地篇幅較初稿多了一千字,對觀點詳細闡述,自辯的風采更濃:“我寫的不是這些受過專門訓練的特工,當然有人性,也有正常的人性的弱點,不然勢必人物類型化,成了共產(chǎn)黨文藝里一套板的英雄形象。”
對于女主角王佳芝的心理狀態(tài),張愛玲一再闡述得更詳盡,如何演戲后上了“癮頭”,“散場后興奮得松弛不下來”,自己覺得扮戲特別美艷,那是舞臺的魅力,甚至“舍不得他們走”,至于“瘋到天亮”,“只是凌晨去吃小館子,雨中步行送兩個女生回去”,但卻令“域外人先生不知道怎么想到歪里去了。”
張愛玲的修訂稿,可以說是和她的幕后支柱宋淇的共同創(chuàng)作,除了加入宋淇的觀點外,她“反擊敵人”膽量也壯大了,直斥域外人“斷章取義”、“羅織入人之罪”。文末,張愛玲干脆刪掉了借“人間”另一篇文章“極目楚天闊之二﹕放懷縱覽世界文壇”的兩段落,不再抒發(fā)心跡,又或者,不屑向域外人抒發(fā)作家的心懷抱負,文末由初稿的“筆墨戰(zhàn)”卻升級為“筆墨官司”,更指斥對方誤解,而“我到底對自己的作品不能不負責”。捍衛(wèi)文學創(chuàng)作的氣焰和激情,表露無遺。
《談“色,戒”》修訂稿最后加上《羊毛出在羊身上》為題,也是宋淇自作主張,張愛玲對他絕對信任。宋淇解釋《羊毛出在羊身上》一題:“意旨主角王佳芝是『外行學特務』,犧牲了性命;二指域外人外行評論,發(fā)表錯誤意見。”
張愛玲自辯的《羊毛出在羊身上——談“色,戒”》一文刊登后,熟知張愛玲“脾氣”的宋淇,于七九年二月曾去函張愛玲,交代文章刊登后外界反應:“你的《羊毛出在羊身上——談“色,戒”》一出,《中國時報》高高興興登了出來。最近友人返臺過年,都云情形較穩(wěn)重,而且國家和百姓之間的關(guān)系,反而比從前更接近……”
由此可見,《色,戒》引起的風波,一度成為張愛玲內(nèi)心的暗涌,雖云“下不為例”,但從她寄給宋淇再三修訂的稿件,可見他們預期到談敏感題材可能帶來的爭議。
張愛玲朋友不多,但每年圣誕,她都會致函她曾任職的美國新聞處的主管Dick McCarthy。就在《色,戒》小說引起爭議期間,張愛玲寄給Dick McCarthy的英文信上,為被人誣蔑為“歌頌漢奸”,流露了不忿之情:
“今年問題真多,最近被一些臺灣小人批評一個短篇,說內(nèi)容歌頌漢奸,該小說是宋淇一直默默協(xié)助我,并替我校正的。那些人的話說得很無稽……無可避免地,我也會遇到這種事情。”
《色,戒》其后收入《惘然記》一書中,張愛玲于序言中不覺又再提起盤繞她心中的漢奸夢魘:“寫反面人物,是否不應當進入內(nèi)心,只能站在外面罵,或加以丑化?”
張愛玲在《惘然記》中的序中說:“甚至于想起來只想到最初獲得材料的驚喜,與改寫的歷程,一點都不覺得這期間三十年的時間過去了。”至于那些材料是甚么?有沒有考據(jù),已不重要,因為:“愛就是不問值得不值得。”張愛玲一生中唯有此情可待的最愛,呼之欲出,但她選擇獨自緬懷追憶,縈繞腦海三十年的,已是筆墨不能形容的東西,除了至死不休的惘然外,歲月悠悠,一切都付回憶中了。(馬靄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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