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底以來,國內不少銀行理財產品接連爆出“零收益”。近日,某銀行的一款QDII理財產品被清盤。在日趨火熱的理財市場上再次掀起了不小的波瀾。
一年前理財產品熱銷火爆場面依舊歷歷在目,銀行許諾的預期收益率曾經不斷“水漲船高”,10%、15%、18%、20%……如今遭“當頭一棒”的投資者開始質疑:“預期收益率忽悠了誰?到底誰應該埋單?”
據《參考消息》報道,無論是“零收益”,還是QDII產品遭清盤,首先暴露的是理財產品設計本身的缺陷。國外政府對銀行理財產品如何監管?金融機構在銷售理財產品時是不是也一味強調預期收益率?金融機構如何提示投資風險?投資者在購買產品時是否了解相關產品的風險?國外資本市場某些監管經驗或許可供借鑒。
日本:風險預警“不厭其煩”
日本法律對銀行推銷理財產品的程序做出了詳細的規定,從源頭上保證了投資者對理財產品有了風險預期。三井住友銀行國際業務部高級部長代理高島曉向記者詳細介紹了銀行推銷產品的過程。
客戶開戶“過三關”
首先,銀行會根據風險等級將產品分門別類做成目錄,并把基金產品的銷售程序編成手冊發給員工,進行培訓要求他們熟悉各種產品。客戶前來咨詢理財產品,需要先填寫一份包括家庭年收入、資金運作目的、有無投資經驗等內容的調查問卷,并在調查表上簽字。
隨后,銀行職員會向根據客戶經驗和投資目的,有針對性地推薦理財產品,并詳細介紹相關情況。當遇到老年人或者第一次涉足金融產品的,銀行職員會花費更多時間解釋,直到客戶聽懂并簽字。
然后,銀行將把產品有何風險,最壞的運作情況和最好的運作情況一一告知,客戶在表示了解之后簽字。通過以上3個步驟,拿到客戶3個簽名后,銀行才能開戶。
法律嚴規風險提示
一般情況下,即使面對很有投資經驗的客戶,銷售一種產品也要一小時左右的時間。當記者問到“預期收益率”時,高島曉說,這個詞不可能從銀行職員嘴里說出來。對于老產品,銀行會出示該產品歷史業績圖表,但并不解釋,因為任何說明都難免帶有主觀色彩。而把“預期收益率”印在宣傳冊上,在日本銀行來看,根本是不可想像的做法。
日本銀行之所以嚴格執行這一系列繁瑣的程序,并不僅僅是為了回避與客戶發生沖突,更主要是因為《金融產品交易法》規定,只有嚴格履行告知義務,產品運作出現虧損時,銀行才能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對于金融監管,日本日興資產管理公司大中華區總裁宮里啟輝對記者說,金融廳下設的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專門從民間招募專業人才,每年或每半年下到各個金融公司去檢查,從公司守法性、風險管理、運作規程、人力資源、內部協作等各方面進行考察,一旦發現問題,立刻給出“行政指導”,或報告金融廳給予相應的處分。
德國:不準承諾預期收益
德國個人理財的方式大致包括銀行存款、投資房地產、人壽保險、基金和股票等,但德國人相對謹慎,投資高風險產品比例不大。在銀行理財產品市場監管方面,德國有一套比較成熟的做法。
只準提歷史業績
由于銀行金融混業經營,德國銀行多為全能型銀行,可以提供包括商業銀行業務和證券投資業務在內的全套金融服務。對一般家庭而言,銀行往往成為最重要的“投資顧問”。銀行可以根據客戶的資產狀況和風險承受能力,提供個人投資建議,幫助客戶選擇股票、債券、保險和儲蓄等金融產品。
為了爭奪客戶,銀行會競相推出不同的個人理財產品。那么,德國銀行在宣傳理財產品的時候,是否一味的強調預期收益率呢?老百姓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前對其了解有幾何?
現任德意志銀行房地產基金公司Global Skyline Capital總裁鄭驄博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不同的產品有不同的收益率,德國銀行在宣傳金融產品時,明文規定不準承諾預期收益率,只允許公示歷史業績,嚴禁誤導投資者。
投資風險分級制
按理說,投資者應對自己的投資決定承擔責任。但德國曾發生這樣一個真實的故事:一個學生用學費投資股市,結果股票下跌,學費全賠了進去。后來,這名學生起訴銀行,法庭判決銀行退回全部學費。理由是銀行沒有盡到告知義務,學生沒有收入,且不能承受這樣的高風險。
目前,德國證券交易風險共分5級。德國銀行通常會向投資者提供全面的咨詢服務,投資者在權衡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后選定某個金融產品投資時,需要本人簽署相關文件。
全程監管降風險
為了有效降低金融風險,德國金融監管局在加強對投資者風險教育的同時,于今年2月份同德國中央銀行就金融監管達成了新的協議,金融監管局負責監督證券交易的全過程。
諸如企業虛假宣傳、證券場外交易以及腐敗行為等,金融監管局會直接干預,并將違法者繩之以法。
美國:
法律成熟監管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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