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會捐贈救災款物審計情況
(一)接受、撥付、管理、使用和結存情況。
1.中央和非地震災區接受、撥付、使用和結存捐贈款物情況。
截至6月12日,中央和非地震災區接受捐贈款物共計452.97億元,支出134.87億元,結存318.10億元。具體是:
(1)中央部門和單位接受、撥付、使用和結存捐贈款物情況。
審計的15個中央部門和單位接受捐贈款物109.44億元(捐款到賬99.06億元,捐贈物資折款10.38億元),其中:民政部接受18.57億元,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及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共接受45.38億元,中華慈善總會接受8.99億元;外交部、商務部、衛生部、統戰部、僑辦等5部門共接受20.54億元,海峽兩岸關系協會、中國扶貧基金會等團體組織及公募基金會共接受15.96億元。
上述捐贈款物已撥付使用43.46億元,其中:撥付四川23.41億元、陜西2.56億元、甘肅3.14億元、重慶3825萬元、云南440萬元、貴州210萬元,直接購買救災物資7.85億元交付災區,撥付上海市和廣東省紅十字會共5億元用于援建災區過渡安置房;按照統籌安排,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將國資委接受的捐款撥付中國東方電氣集團公司6626.8萬元,中國化工集團所屬企業1000萬元,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1000萬元,中國鐵道建筑總公司1000萬元;其他支出900萬元。
截至6月12日,這些捐贈款物結存65.98億元。其中:民政部結存12.08億元,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及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結存32.26億元,中華慈善總會結存2.34億元,商務部等5部門結存共計9.82億元,海峽兩岸關系協會、中國扶貧基金會等團體組織及公募基金會結存共計9.48億元。
(2)非地震災區接受、撥付、使用和結存捐贈款物情況。
全國非地震災區的26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接受捐款共297.79億元,其中:這些省(區、市)民政部門接受90.40億元,紅十字會接受81.54億元,慈善會接受122.46億元,其他基金會等組織接受2.60億元,其他行政事業單位接受0.79億元。
各地還接受各類捐贈物資折款45.74億元。
上述捐贈款物共支出91.41億元,其中:用于救治災區傷病員、轉運捐贈物資等支出11.13億元,撥付災區80.28億元(其中:撥付四川74.14億元,陜西3.02億元,甘肅2.74億元,云南 725萬元,重慶3132.78萬元)。結存252.12億元。
2.地震災區接受、撥付、使用和結存捐贈款物情況。
全國5個地震受災省市(川、甘、陜、渝、滇)實際接受捐贈款物150.39億元(包括本省捐贈、中央和其他省區市等撥入捐贈款物),其中:四川106.51億元,甘肅15.16億元,陜西13.26億元,重慶8.16億元,云南7.3億元。
上述捐贈款物已支出35.51億元(捐贈資金11.89億元,捐贈物資折價23.62億元),其中:四川21.19億元、甘肅6.81億元、陜西3.02億元、重慶2.98億元、云南1.51億元。結存114.88億元。
(二)審計評價。
災情發生后,社會各界、港澳臺同胞、海外華僑華人以及國際社會及時、迅速捐助了大量救災款物,為災區群眾度過難關提供了有力支持。國務院下發了《關于加強汶川地震抗震救災捐贈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相關主管部門緊急制定了10多個關于救災捐贈款物接受、管理、使用等方面的法規和規章。捐贈款物主要接受機構認真履行職責,執行有關規定,加強了捐贈款物管理,建立了信息公開制度,通過網站向社會公布捐贈收入和支出情況。民政部門、紅十字會和慈善總會系統救災款物管理制度比較健全,建立了嚴格的款物接受、撥付審批手續及撥款程序和有效的內部制約機制,接受捐贈救災款物的管理比較規范。地方各級政府及部門將捐贈款物作為監管重點,結合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和完善管理辦法,僅四川就制定了12個管理辦法。捐贈款物的管理從應急搶險初期一定時間內的忙亂狀況逐步實現了有章、有序、有力和有效。捐贈款物的使用總體上滿足了災區的實際需求。
到目前為止,審計尚未發現重大違法違規問題。
(三)審計發現的問題及整改情況。
在捐贈款物審計中,發現一些地方和部門在捐贈款物籌集、管理、分配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規范問題,個別人員涉嫌違紀違規。
1.有些地方在抗震救災初期對捐贈款物的管理等工作不夠規范。捐贈款物來源廣、數量大、品種多、時間集中,加之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相關制度尚未建立健全、應急管理經驗不足,致使接受捐贈款物登記不及時、手續不健全、質量檢查不嚴格、統計數據不準確,重報漏報、折價無依據無標準、救災款物供求信息不暢、部分物資積壓甚至浪費以及違規存放等問題。審計發現后,向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了12個方面的建議。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針對這些問題和審計建議,迅即采取措施,制定和完善了相關制度。隨著救災捐贈管理制度不斷完善,有關地方和部門正在對這些問題逐步進行糾正和解決。
2.非地震災區接受社會捐贈資金上繳有關中央部門和單位統籌安排或撥付災區不夠及時,結存量大。非地震災區接受的捐贈資金本應及時撥付災區,但因接受捐贈渠道多、捐款資金歸集難度大、上劃速度慢和管理措施不健全,加之大部分資金需要用于災后重建,截至6月12日結存在接受地的尚有243.71億元,占接受捐款總量的81%,未及時上繳有關中央部門和單位統籌安排或對口撥付有關災區。審計指出后,各地正積極與中央有關部門和單位研究加快統籌安排的辦法。
3.一些捐贈物資與災區實際需求脫節。如甘肅省接受的“鎖陽固精丸”等非抗震搶險救治急需的保健品,至今閑置未用;四川省北川縣、彭州市商務局和陜西省寶雞市民政局接受的17350頂旅行用等類型帳篷,因空間小不適用而積壓。
隨著抗震救災工作由搶險向災后安置過渡,部分捐贈物資出現了結構性“過剩”與短缺并存的現象。如一些地方接受的礦泉水、方便面、醫用注射液和注射器等食品、物資存在積壓現象。有些捐贈物資將過保質期,不及時處理會形成損失浪費。
上述問題,經審計指出后,有關部門正在研究積極妥善的解決辦法。
4.少數捐贈物資存在質量問題。如甘肅省接受的外地捐贈的舊衣物中,包括存在衛生安全隱患的內衣、襯衣等;四川省衛生廳接受的“過氧化氫消毒液”等38噸消毒殺菌藥物屬“三無”產品;汶川縣接受的2000斤食品和德陽市接受的1800余件礦泉水為質量不合格產品;四川、甘肅災區接受的帳篷中有15981頂存在配件不全或不配套問題,僅汶川縣就有2667頂帳篷因此而無法使用,約占該縣收到帳篷總數的20%。對這些問題,有關部門正按審計建議,積極采取措施,爭取盡快解決。
5.有些捐贈款物管理不規范。一是部分捐贈物資撥付與接受過程中出現丟失短少問題,如甘肅省抗震救災物資天水轉運站5月30日接受捐贈的6200張板材后,未作清點即送往隴南市,該市民政局實際僅收到1790張。二是接受捐贈救災物資的統計口徑不統一,如由于有關救災主管部門、機構對救災物資如何計量和估價未及時作出統一規定,導致同一類型的物資在統計中使用了不同的計量單位,以及部分捐贈物資只統計了數量而未作估價,影響了對這些物資的準確統計和科學合理分配、調撥和使用。三是部分捐贈資金未按規定實行專戶存放,如四川省商務廳將商務部撥入的救災資金3800萬元存放在本單位經費賬戶等待安排。有關部門已根據審計建議采取了相關措施。
6.個別部門接受的非定向捐贈資金未納入專戶管理,有的直接撥付到在災區的本系統單位用于救災工作。有關部門已根據審計建議采取了相關規范措施。
7.審計發現河南省安陽縣工商聯主要負責人在辦理向災區捐款過程中涉嫌以權謀私等8個違法違規問題。其中,審計署6月12日公告了安陽工商聯負責人涉嫌以權謀私的違法問題后,該負責人已被依法免除職務,有關部門正在對其立案調查。其他問題正在進一步核查中,核查結果將另行公告。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