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民事法院下令對總理府實行"暫時保護"
2008年08月28日 07:52 來源:國際在線 發表評論
泰國民事法院27日晚下令對總理府實行“暫時保護”。
法院是在受理總理府辦公室官員當天提出的訴求后作出上述決定的。法院要求反政府的泰國人民民主聯盟(民盟)的6名主要成員及其支持者立即撤出總理府、清除障礙物,并停止封鎖總理府附近交通。此前,泰國刑事法院已應警方要求向民盟主要成員發出逮捕令。
負責處理民盟示威事件的泰國副總理兼內政部長哥維當晚發表電視講話,呼吁民盟成員盡快撤出總理府,停止違法活動。他表示,警方必須對違法者采取行動,但將盡最大努力避免暴力。
26日,反政府的民盟在曼谷等地發動大規模示威活動,并占領國家電視臺和總理府等多個重要政府部門。
【編輯:張曉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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