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協委員倡建自閉癥等民辦康復機構準入條件
中新網濟南2月5日電 (沙見龍 李欣)“對公辦機構和民辦機構一視同仁,盡快設立民辦機構公平科學準入條件,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包容其多元性。”在濟南舉行的山東省政協第十二屆四次會議上,8名山東省政協委員以“民辦智力殘疾、自閉癥兒童定點康復機構”的設立為例,聯名提出上述建議。
山東省政協香港特邀界委員由仲長期關注自閉癥兒童康復領域,在5日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介紹說,2021年1月1日,《山東省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評估標準》及配套的《山東省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評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正式實施。按規定,民辦康復機構必須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教育資質(中小學、幼兒園)才能承擔定點康復任務。但對政府自辦的殘疾人康復機構、兒童福利機構則不做資質要求,這就將民辦和公辦康復機構區別對待。
“康復工作是一個需要兒童發展發育、特殊教育、心理學等多學科合作的復雜過程。”深耕特教一線十五年,擔任安安自閉癥教育基金會理事長的由仲認為,自閉癥康復工作有其特殊和復雜性,目前業內尚無針對自閉癥兒童核心癥狀的有效藥物,醫院僅作診斷,機構承擔了康復訓練的任務。定點康復機構的認定應考慮有利于公平參與競爭,促進康復服務資源優化配置。
由仲表示,自閉癥干預周期較長,自閉兒確診后開始進行康復干預的時間大多早于三歲,在康復實踐中,也有很大部分超6歲的兒童仍需干預,這與《山東省學前教育條例》規定的幼兒園的服務對象是3-6周歲兒童不符,且自閉癥兒童康復干預與基礎教育的內容完全不同,課程設計、場地也完全不一樣,要求機構辦理幼兒園或中小學資質對康復工作幫助意義不大。
由仲調研發現,目前,山東濟南28家自閉癥兒童康復服務定點機構達標的康復機構僅有12家,被“一票否決項”排除在外的共有16家,這16家機構此前承擔的濟南市國家精準康復救助項目人數占比為67.7%。如此一來,近七成的康復救助兒童要么去其他機構排隊等待康復,要么失去救助。
為此,由仲和朱新勝、施教益、黃清海等8位政協委員聯名提出建議,對公辦機構和民辦機構一視同仁,盡快設立針對自閉癥康復機構的資質。同時,由仲還建議,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包容其多元性,對民辦非企性質機構要多些包容;制定政策要把企業和非企業市場主體平等對待;敢于創新兼顧東西南北不同地域不同的經濟發展情況,具有一定的普適性。
由仲說表示,希望山東在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方面,能充分考慮山東的實際情況,加強政策的針對性、包容性和創新性,借鑒先進省市的做法,激發不同性質市場主體的活力,要將‘領跑’不要‘跟跑’思想落到實處。”(完)
- 專題:2021年地方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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