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如何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
(經濟觀察)如何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
中新社北京12月13日電 題:如何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
作者 梅云秋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日前在京舉行。會議要求,社會政策要兜住兜牢民生底線,其中再次明確提到,要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
何為全國統籌?
中國的養老保險統籌問題由來已久。北京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蔣云赟指出,新中國成立初期,中國養老保險由全國總工會實行全國統籌,這種局面隨后被打破。改革開放以后,隨著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養老保險統籌轉變為縣級或市級統籌,并不斷朝著省級統籌乃至全國統籌邁進。
蔣云赟表示,現階段,推行全國統籌就是希望逐步把養老保險基金的收和支統籌到中央層面,由中央統一進行資金的收集和支取。從長遠上看,還需要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和繳費率在全國的協調。
為什么要實現全國統籌?
為什么要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原因之一就是提高養老保險基金整體抗風險能力。
中國社科院健康業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陳秋霖指出,統籌的一個好處就是擴大“風險池”。“將各省之間的結余基金統籌到全國范圍內進行調劑使用,這就增加了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營運的規模效益,從而也將進一步提高全國養老金的持續性。”
第二個原因則是實現地區之間的均衡。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發展研究部研究室主任、研究員馮文猛表示,目前,全國范圍內的養老基金分布呈現出“冷熱不均”的格局。有些省份退休職工多,勞動人口少,這就導致養老金的“池子”小但支付量大。有的省份年輕人口多,這些人繳納養老金但目前不需要使用養老金,所以養老基金當期收支大量盈余。因此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也是更好均衡各地基金收支、實現制度公平性與有效性的本質要求。
實現全國統籌涉及利益調整
面對人口老齡化加快發展、各省之間養老金儲備不平衡等問題,中國在2018年開始實施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朱青介紹稱,中央調劑制度是指,在現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基礎上,建立養老保險中央調劑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施行,通常被看做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邁出的第一步,但要實現真正意義上全國統籌,仍需建立全國統一“資金池”。
各個地區人口結構和經濟發展不均衡,養老保險金的全國統籌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不同地區的利益調整,這將是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面臨的最大困難。“地區間的養老金的負擔是不一樣的,有些地方人口年齡結構年輕,養老保險的結余比較多,有的地方養老金的結余少、給付的壓力較大,因此各地的盈余狀況不一樣,這將帶來一定的阻力。”蔣云赟表示。
此外,從管理體制角度上看,建設全國統一的信息系統也十分必要。“在技術層面,加快實現養老保險基金收支運營的集中管理,從而全面掌握養老金的繳納和支出情況,這也是推進全面統籌的重要保障。”馮文猛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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