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江蘇省反饋督察情況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江蘇省反饋督察情況
新華社南京6月1日電(記者秦華江)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1日向江蘇反饋督察情況。督察指出,江蘇著力破解“重化圍江”難題,積極主動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大力推進環境治理體系現代化建設,取得明顯成效。但對標對表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江蘇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指示批示,與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態環境的新期待相比,工作力度仍需進一步加大,一些領域的突出問題亟待解決。
督察指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還有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門對環境容量超載、生態成本透支的局面認識不深,治污攻堅定力不夠、韌勁不足。“兩高”項目違規問題依然存在。大運河生態保護力度還不夠。
督察認為,長江大保護和太湖治理存在薄弱環節。沿江城市生活污水下河入江問題較為突出。少數企業非法排污入江。太湖藍藻水華防控形勢依然嚴峻。重點行業整治有差距。太湖沿湖區域違規建設現象仍然存在。
督察發現,自然生態保護領域問題仍較突出。海洋生態破壞現象依然存在。連云港市未按國家有關部門要求停止海州灣國家級海洋公園內的岸線修復項目建設,占用海洋公園濱海濕地143.6公頃。自然保護地違法違規問題時有發生。
督察還發現,一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亟待解決。淮河流域水環境問題較為突出。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還有短板。
督察要求,江蘇省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在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中作出表率。落實好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等區域重大戰略,嚴格控制“兩高”項目盲目上馬。持續推進長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太湖流域綜合治理和大運河綠色生態廊道建設。加快補齊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短板,強化重點區域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推進土壤污染環境風險防控。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嚴肅、精準、有效問責。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江蘇省委、省政府處理。
江蘇高度重視此次督察工作,邊督邊改、立行立改。截至2022年4月底,督察組交辦的3411件群眾舉報問題已辦結或階段辦結3034件,責令整改1388家,立案處罰1141家,立案偵查6件,約談82人,問責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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