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8日電 最新一期《瞭望》周刊刊載文章稱,國際社會對中國反腐敗的思路與體制非常關注,對所取得的進步普遍表示贊賞。近些年,中國的反腐敗機關每年都要處分大大小小官員二三十萬人,其中有少部分涉嫌犯罪的被移送司法機關。
文章說,中國反腐決心受到普遍認可。在2003年的國際反貪污大會上,許多與會的國際代表在發言中充分肯定中國反腐敗的決心,“透明國際”組織亞太地區大中華區主任廖燃先生明確說:“在全世界范圍內,中國政府領導人反腐敗的決心是首屈一指的”,這一點在“透明國際”每年發布的“清廉指數”中沒有體現,廖燃自己對此也承認并表示遺憾。
文章介紹說,據統計,近些年,中國的反腐敗機關每年都要處分大大小小官員二三十萬人,其中有少部分涉嫌犯罪的被移送司法機關。如果不是執政黨和政府有堅強的決心,要把這些手中掌握著或大或小權力的官員拿下來幾乎是不可能的。對此,今年10月24日的美國《僑報》報道,在北京出席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第一屆年會的聯合國毒品與犯罪署執行主任科斯塔指出,種種跡象表明,中國政府在反腐敗方面的決心和力度很大,有可供他國參考的經驗。
文章指出,中國反腐的舉措富有成效。除查處大案要案外,中國圍繞懲治腐敗和預防腐敗這兩方面推進的制度措施,也得到了很多外國官員的高度認可。2005年年初我國頒布實施了《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綱要》提出,到2010年,建成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再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建成完善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
國際社會對此反響強烈。“透明國際”很多官員認為,從中看到中國已經意識到反腐敗要走懲治和預防相結合之路,廖燃先生說:“以往中國反腐敗只注重懲罰,這點尤其是體現在《刑法》中。應該從改革制度的方向思考,《綱要》顯然已經意識到這一點。”
文章稱,中國反腐敗的體制獨具特色。中國的反腐敗工作是由不同的職能部門分別承擔的,實踐證明,這種反腐敗體制符合當今中國國情,有利于更好地開展反腐倡廉工作。挪威議會監察專員艾恩弗里夫萊特2000年5月份訪問中國后說:“中國的政治體制要比挪威復雜而細膩,比如行政監察體系,中國已經建立了遍及全國、不同層次的監察網絡,這樣更能拉進人民和政府的關系,促進政府廉政。”
2000年下半年,加納廉政委員會副主席歐鵬說:“中國的監察體制的確很好,但國外真正能理解并認同這種好處的人并不多。希望中國以后對外多宣傳自己的工作,改變國際上存在的一些習慣思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