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9日電 國家安監總局通報了近期四起煤礦等特大特別重大事故。通報稱,四季度特別是11月份以來,安全生產形勢日趨嚴峻。繼山西省同煤集團軒崗煤電公司焦家寨煤礦“11.5”瓦斯爆炸、山西省晉中市靈石縣南山煤礦“11.12”炸藥燃燒等特別重大事故之后,11月25、26兩日,黑龍江、云南、山西又接連發生了3起特大或特別重大煤礦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83人死亡或下落不明;11月24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巴州地區發生1起道路交通特大事故,死亡20人。上述4起事故共造成103人死亡或下落不明,多人受傷。
1.黑龍江省雞西市遠華煤礦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1月25日下午13時50分發生,已發現21人死亡、6人下落不明。2.云南省曲靖市富源縣昌源煤礦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11月25日下午17時發生,造成32人死亡、28人受傷(其中3人重傷)。該礦證照不全,僅持有采礦許可證,沒有煤炭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3.山西省臨汾市蘆葦灘煤礦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1月26日20時發生,當班井下共有32人,事故發生后8人自行脫險,24人遇難。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巴州地區若羌縣境內發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1月24日凌晨5時,青海省循化縣一輛大卡車在行至新疆巴州若羌縣阿爾金自然保護區內時,發生翻車事故,車上搭乘的20人死亡、4人受傷。
通報說,上述事故發生后,中央領導高度重視,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刻吸取教訓,有針對性地采取對策措施,堅決遏制煤礦等重特大事故多發勢頭。
通報要求:(一)堅決防止和糾正盲目樂觀、麻痹松懈思想。各級領導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認清存在的巨大差距和潛伏的各種隱患問題,增強危機感、緊迫感和責任感,堅決克服一些地方和單位存在的隱患四伏而熟視無睹,嚴重違章卻習以為常;形式主義突出,報喜不報憂,整頓關閉和隱患治理走過場,甚至弄虛作假等問題。要深刻分析影響安全生產、導致事故多發的各種原因,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加大隱患治理力度,有效防范各類事故。年底工作越忙、越要牢牢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對國有重點煤礦和較大規模的鄉鎮煤礦,地方政府要派出駐礦督查員,防止和糾正忽視安全、放松管理的錯誤傾向。
(二)緊緊依靠地方黨委和政府,進一步加大煤礦整頓關閉力度,加快工作進度。在地方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把整頓關閉工作推向深入。各地、各單位一是要加大宣傳力度,使基層干部、煤礦業主和廣大群眾了解國家政策,認清淘汰落后生產能力是必然發展趨勢,認識到晚關不如早關,早關不如快關,早關閉早主動,把三年關井任務往前趕;二是要對照國辦發〔2006〕82號文件要求,按16種應關閉類型,對現有煤礦重新進行一次核查,對號入座,該關的要全部列入關閉名單,堅決關掉;三是關閉名單要在地方主要媒體上予以公告,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加快工作進度,抓緊付諸實施,總局已要求各省今年第一批關閉名單11月底公布,請各地抓緊辦理;四是要加強相關部門的配合協作,健全完善聯合執法機制,繼續嚴厲打擊非法開采、違法生產行為,嚴防已關閉煤礦死灰復燃;五是要從本地區實際出發,研究、采取關閉取締合法煤礦的地方性政策,探索建立落后生產能力的淘汰退出機制。
(三)嚴格礦井能力核定,堅決把虛高的核定能力壓下來。要認真總結吸取前一階段的經驗教訓,嚴肅認真地組織好能力復核結果審查工作。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將聯合下發緊急通知,再次明確審核的重點和具體要求,糾正當前在核定能力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四證”不全的非法煤礦,一律不得參加能力復核,而應列為關閉對象;擴能項目沒有經過核準,沒有正規設計的一律不予認可;新建、改擴建、技術改造、資源整合,一律以批準文件認定的設計能力為準;剩余可采儲量開采年限要符合設計規定;瓦斯抽排能力沒有提高的高瓦斯礦井,一律不得提高復核能力;采用落后生產方式的煤礦要淘汰,不得提高采掘工作面能力;礦井生產環節和設備要達到安全標準,擴能不能降低設備的安全系數等。中介機構要認真負責,凡提供虛假資料的要依法處理。
(四)安全監管監察機構和行業管理部門要緊張起來、行動起來,嚴防、嚴查,盯緊、盯牢。從現在起到年底,是煤礦安全和全國安全生產工作的關鍵、要害時期。危急關頭,各級安全監管、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煤炭行業管理、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必須高度緊張起來,立即行動起來,超常規抓工作。
一是要嚴防“三超”。要堅持“安全高效”,真正落實“安全第一”。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加強現場監督監察,堅決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超強度、超能力、超定員組織生產,要按國務院《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從嚴處理。
二是要嚴查建設、整合礦井。今年以來,基建、改擴建、整合礦井事故占煤礦事故的35%。要增加對這類礦井安全日常檢查、執法監察的頻率,查項目建設是否符合規定。
三是要盯緊已經列為關閉對象的16種類型的礦井,實施重點監管、重點監察,必要時派人現場盯守,嚴防這些煤礦在關閉之前的違法生產、超產沖動。
四是要盯牢煤礦安全生產的關鍵環節。當前,尤其要盯住煤礦“一通三防”、井下停送電和停送風這個關鍵,加強瓦斯監測監控,瓦斯超限或停電之后必須立即撤出全部人員;恢復送電、送風必須有安全保障措施。要與當地供電部門加強協調,保障系統供電。要督促煤礦落實瓦斯等隱患的排查治理措施。
(五)配合公安交通部門,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要深刻吸取新疆境內發生的“11.2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訓,嚴厲查處貨運車輛違法違章拉人載客。11月21日,黑龍江哈爾濱雙城市的一輛運送小學生的車輛發生車禍,造成8名學生死亡、7人受傷。該車駕駛員沒有資質,長期非法運營。各地、各單位要認真貫徹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對此類問題進行全面整治。各地安全監管部門要與公安、交通部門密切配合,認真排查整改,加強對道路交通運輸企業、運營人員的安全監管,落實安全責任制;加強監督檢查和聯合執法,打擊非法營運和違規違章行為,防止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交通運輸戶和運輸工具進入城鄉公交市場;加快落實今年的危險路段治理任務,努力減少道路交通事故。
(六)依法從快嚴肅查處事故,嚴厲追究責任。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嚴肅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的重要批示,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按照《刑法》修正案(六)、《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和新發布的《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行政處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加大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力度,嚴肅查處失職瀆職、違法違紀行為和事故背后的腐敗問題。嚴刑峻法、重典治亂。對一個時期以來發生的所有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從快查處結案。各地要及時公布事故查處情況,并按規定上報。安全監管總局擬于12月中旬召開新聞發布會,將今年查處結案的特別重大事故情況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