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開展以來,各地區各部門采取了哪些措施?
何勇:黨中央、國務院作出治理商業賄賂的決策和部署后,各地區各部門高度重視,狠抓落實。一是普遍成立了領導班子和工作機構,由主要負責同志任領導小組組長,并抽調人員設立了專門的辦事機構。二是認真進行了動員部署。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和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分別對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作出了動員和部署。今年4月29日,又召開了全國治理商業賄賂負責人會議,對這項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吳官正同志作了重要講話,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華建敏同志對政府部門貫徹落實會議精神提出了明確要求。各地區各部門采取多種形式,層層動員,認真傳達貫徹中央的精神,并充分運用媒體進行了廣泛宣傳。三是深入開展了調查研究。中央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多次組織召開由有關部門和地方負責同志及專家學者參加的座談會、研討會,對商業賄賂發生的原因、表現形式、存在的重點領域進行摸底調查,對解決問題的政策措施進行廣泛深入的咨詢論證。為加強理論政策研究工作,中央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從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執法部門和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聘請了30位專家學者,組成專家咨詢組,對治理商業賄賂工作涉及的理論基礎、政策、法制、文化等問題開展研究。四是注意加強了工作指導。中央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制定下發了《關于組織開展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的實施意見》和《關于依法查處商業賄賂案件的實施意見》,對自查自糾工作和查處商業賄賂案件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作出具體規定。另外,針對查辦商業賄賂案件中存在的問題,中央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工商總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在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中及時移送和受理涉嫌犯罪案件的通知》。這些政策性文件印發后,對推進專項治理工作發揮了重要的指導作用。各地區各部門也緊密結合實際,制定了具體實施方案。
總的看,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進展順利,保持了健康有序的發展態勢。
記者:自查自糾工作進展情況如何?怎樣才能防止搞形式主義、“走過場”?
何勇:對不正當交易行為進行自查自糾,是專項治理的一項重要任務,也是一項基礎性工作。開展自查自糾的主要目的是使經營者普遍受到教育,自覺糾正錯誤觀念和行為,做到依法合規經營;使行業主管(監管)部門找準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和改進監管工作,同時注意建章立制,為建設長效機制奠定基礎。
為防止自查自糾工作搞形式主義、“走過場”,中央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專門印發了《關于組織開展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的實施意見》,提出了自查自糾的目標,確定了自查自糾的范圍和重點,規定了自查自糾的主要環節,明確了自查自糾的牽頭部門及其工作責任。我們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必須采取以下措施,搞好自查自糾工作:一是抓好自查自糾的幾個主要環節,做到宣傳動員要廣泛、調查摸底要全面、問題查找要準確、分類處理要恰當、整改措施要到位、評估驗收要嚴格,堅持高標準、嚴要求,一步一個腳印,扎扎實實地做好工作。二是實行嚴格的工作責任制。對組織自查自糾敷衍了事、消極被動、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企業事業單位要按照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的統一要求,采取措施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國有企業黨委和經營班子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組織專門工作班子認真開展自查自糾。三是堅持自查自糾與督促檢查相結合。把監督檢查貫穿于自查自糾工作的全過程,采取發督辦函、電話催辦、當面約談、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開展專項檢查等多種方式,對本地區本行業本系統開展自查自糾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全面了解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上級部門派出督查組,深入到有關單位督促檢查。對工作開展得比較好的,要予以表揚;對問題較多、社會反映大的,必要時派出人員現場督辦;對開展自查自糾不力的,批評教育,限期糾正。四是實施有效的政策指導。注意把中央的精神與各自的實際緊密結合起來,把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具體化。既要抓好工作落實,又要研究自查自糾各項工作所涉及的重要政策問題,提出解決的思路和對策。隨著自查自糾工作的逐步深入,加強對新情況、新問題的研究,完善政策,增強工作的預見性、針對性和有效性。五是加大查處商業賄賂案件的力度。形成懲處商業賄賂違法犯罪的強勁聲勢,破除一些人的僥幸心理,有效促進自查自糾工作。
目前,自查自糾工作普遍進入了整改階段。9月中下旬,中央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8個督查組,對20個部門和6個省開展專項治理工作主要是自查自糾的情況進行了督查。從督查的情況來看,各地區各部門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圍繞重點領域、重點人員和關鍵部位,堅持經營者自查與行業管理者自查相結合,抓住自查自糾的幾個主要環節,查找出一些在經營活動中違反商業道德和市場規則、影響公平競爭的不正當交易行為,發現了制度和監管上存在的一些漏洞和薄弱環節。對查找出的突出問題,有的已經按照有關規定作了糾正,有的正在研究提出解決的措施。這項工作總的情況是好的,但也有一些地方和部門思想認識上存在偏差,工作不夠主動;個別地方存在重形式、輕實效的情況;有些地方沒有按照規定全面開展自查自糾,有些工作不落實。對這些問題,我們仔細作了研究,要求各地區各部門明確整改重點,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認真進行整改,切實解決問題。自查自糾工作抓得不力的、不實的地區和部門,要認真改進;對一些非公企業尚未開展自查自糾的,有關部門要責令其“補課”,抓緊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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