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30日電 日前,環保總局發布了《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辦法》。為幫助公眾更好地理解《辦法》的內容和精神,環保總局負責人接受了中國政府網的采訪。
問:為什么要對自然保護區進行管理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是什么?評估結果如何處理?
答: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是一項涉及面廣、技術性很強的工作。開展自然保護區管理評估的目的在于及時發現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有針對性的解決方案和建議,幫助和督促保護區改進管理方式和手段,不斷提高建設和管理水平。管理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管理機構的設置情況,管護設施狀況,保護區面積和功能分區,管理規章、規劃的制定和實施情況,資源本底、保護及利用情況,科研、監測、檔案和標本情況,保護區內建設項目管理情況,旅游和其他人類活動情況,保護區與周邊社區的關系,管理經費情況等。
《辦法》規定,要組織專門的評估委員會開展評估工作。評估結果分為優、良、中、差四個等級,將在媒體上統一公布。有關建議將及時反饋給保護區管理機構和主管部門及自然保護區所在地政府,以便及時解決相關問題。
問: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開展執法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答:執法檢查的主要目的是督促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及有關主管部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自然保護區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主要內容包括:保護區的設立、范圍和功能區的調整以及名稱的更改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是否存在有關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是否存在違法的建設項目,是否存在超標排污情況;是否存在破壞、侵占、非法轉讓保護區土地或者其他自然資源的行為;旅游方案是否經過批準,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規劃;管理機構是否依法履行職責;建設和管理經費的使用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等。
問:管理情況不好的自然保護區可能降級嗎?
答:目前,我國設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行的是晉升制度,省級自然保護區可以申請晉升國家級。同時,對于保護不力,保護對象受到嚴重破壞,不再符合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條件的,要予以降級。降級的目的是打破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終身制”,真正體現“國家級”的價值和管理水平,確保自然保護區保護目標的實現和保護區功能的發揮。
對需要給予降級處理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環保總局可以提出建議,經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并報國務院批準后,方可給予降級處理。
問:如何防范地方在開發利用保護區資源的驅動下,故意使保護區降級?
答: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施降級是一項嚴厲的措施,如果只是單純降級,很有可能使一部分覬覦開發利用保護區自然資源的單位和個人獲得可乘之機,從而造成更大破壞。為防止此種情況發生,對于降級要謹慎對待。因此,《辦法》除規定了嚴格的降級程序外,還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降級實行問責。對有關行政機關或者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導致保護區被降級的,環保總局將向其上級機關或監察機關提出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的建議。
問: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開展旅游活動會被降級么?
答:是否要降級,主要取決于保護區是否還在國家層次上具有保護價值。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是可以開展科學的旅游活動的,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旅游活動是對保護區內自然資源特別是優美景觀的一種可持續利用。但是,一些無序的旅游開發活動也會對自然保護區造成不利影響甚至很大破壞,因此,對于自然保護區內的旅游活動必須加強監督管理。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開展旅游、參觀活動,必須嚴格遵守《自然保護區條例》的規定。核心區和緩沖區內不得開展旅游活動,實驗區內可以開展旅游活動,但其方案必須經過相關的自然保護區主管部門批準,并符合保護區的建設規劃。與自然保護區保護方向不一致,沒有經過主管部門批準和不符合規劃的旅游活動,將被嚴格制止。
問:如何管理保護區內的影視拍攝活動?
答:鑒于當前此類活動對保護區造成影響和破壞的事件時有發生,《辦法》首次將其納入檢查范圍。進入自然保護區進行影視拍攝活動的,可以比照參觀、旅游活動的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內,禁止從事影視拍攝活動;在實驗區內開展的影視拍攝活動,應當提交活動方案,報有關部門批準。影視拍攝活動不得破壞自然保護區的生態環境和景觀,活動方案應當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拍攝過程中建設影響環境的項目或者嚴重影響景觀的設施,應當遵守有關環境影響評價的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