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30日電 中國首部《水域納污能力計算規程》將于12月1日正式實施。規程統一了水域納污能力計算的程序、方法與要求,為中國開展水功能區管理,實行排污總量控制、防治水污染、有效水資源保護奠定了基礎。
據中國水利報報道,為有效實現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節約、管理和保護,《水法》明確規定了中國實行水功能區劃和排污總量控制制度。隨著各省相繼批準了各自的水功能區劃,中國已初步形成了以水功能區為單元進行監督管理的水資源保護制度。此時,水域納污能力計算——這一水功能區管理系列技術規范中十分重要的課題被提上了議事日程。
長江流域水資源保護局水保處處長穆宏強博士介紹說,不同的水功能區有著不同的水質管理目標,實現水功能區水質管理目標,需要對其納污能力進行計算,以便對進入江、河、湖、庫水域的污染物進行總量控制,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此規程是在總結了多年來中國水域納污能力計算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科學地提出了水域納污能力計算的基本程序和方法,即開發利用區和緩沖區水域納污能力主要采用數學模型計算法,保護區和保留區水域納污能力主要采用污染負荷計算法,從而統一了中國水域納污能力計算的技術要求,為提高水域納污能力計算成果的質量提供了技術保障,也為制定水功能區的限制排污總量意見提供了科學依據。
此規程適用于中國的江河、湖泊、水庫、運河、渠道等已劃定水功能區的地表水域,對于未劃水功能區的水域可參照執行。(楊亞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