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一日電 (記者 于立霄)國務院頒布的《風景名勝區條例》于一日正式實施。新條例規定,在風景名勝區內開山、采石、核心景區建設賓館等行為,將受到法律嚴懲,并處以一百萬元(人民幣,下同)罰款,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針對風景名勝區珍貴、脆弱的典型特征,新條例對破壞和影響風景名勝區保護和管理的行為進行了規范,并明確規定了違規行為相對應的法律責任,其中包括:對未經審核在風景名勝區內從事禁止范圍以外的建設活動的;在風景名勝區內進行開荒、修墳立碑等破壞景觀、植被、地形地貌活動的,在責成其停止違法行為和限期恢復的基礎上,將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據北京市園林綠化局介紹,北京擁有三級風景名勝區二十六個,總面積二千二百平方公里,其中,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二個,分別是八達嶺、十三陵風景名勝區和石花洞風景名勝區。市級風景名勝區八個,區縣級風景名勝區十六個。
“風景名勝資源是珍貴的、不可再生的重要資源。”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官員表示,雄偉的長城、神秘的明代皇陵、罕見的亞高山草甸和起伏跌巖的卡斯特地貌及地下溶洞等,構成了類型全、分布廣、數量多的特點,形成了北京獨有的風景資源和名勝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