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3日電 從2007年1月1日起,在中央機關提高差旅費的同時,也將提高中央國家機關會議費標準,同時限定開會實行定點管理,不得租用高級賓館、飯店。
據北京晚報報道,財政部日前發布的《中央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將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該辦法一方面將會議費開支標準提高到原來的三倍多,綜合定額提高到每人每天:一類會議400元;二類會議300元;三類會議260元。另一方面實行定點住宿招標以確定定點飯店。各單位召開會議盡量使用內部的賓館、招待所、會議室和車輛,內部賓館不具備承接條件的,必須到定點飯店召開,不得租用高級賓館、飯店召開會議。
會議費存在的問題主要是標準過低、上級機關向下級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轉嫁費用現象比較普遍、會計信息失真等。據悉,現行會議費開支標準是1993年制定的,綜合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天:一類會議120元,二類會議100元,三類會議80元。但據相關部門調查了解,目前的實際開支水平,一類會議470至590元,二類會議320至400元,三類會議比二類會議略低,實際開支水平遠遠高于規定標準。
辦法指出,新制度實施后,定點飯店招標完成之前,這一期間的會議和出差接待,主要以各地區、各單位的內部賓館、招待所接待為主。內部賓館、招待所接待條件不具備的,一般應安排在社會上三星級以下的賓館、飯店,會議費應嚴格控制在會議費開支標準之內。(熊焱)